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报送及发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概述。主要反映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工作措施、做法、经验及取得的成效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条数,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决策、行政职权分类,分别公开的条数及所占比重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条数,简要分析依申请公开集中在哪些行业或领域及申请的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包括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机关所掌握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所占比重)等,不予公开的要说明主要原因。要严格按属性统计依申请公开数据,避免将政策咨询、信息检索、行政许可等列入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主要反映咨询处理件数、咨询的主要内容、咨询处理的措施和结果等。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如:复议、诉讼和申诉件数,复议、诉讼和申诉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反映本级、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支出与收费情况、支出的主要用途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八)其他工作情况。
以上内容不得缺项,并按照要求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分类分析。
二、报送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写、发布本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组织本县(市、区)有关单位及本行政区各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写、发布及报送工作。
(二)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编写、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市直相关重点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落实国办文件和开展相关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报告。
具体是:市编办、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牵头落实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别牵头落实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市住建局牵头落实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食药监局牵头落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环保局牵头落实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市安监局牵头落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牵头落实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委(国资委)分别牵头落实推动以教育、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四)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本县(市、区)、本单位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
(五)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须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本县(市、区)、本单位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本县(市、区)、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没有建设网站的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六)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县(市、区)(含本级有关单位和本行政区各乡镇)、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并提出改进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建议,于2014年4月3日前将公布情况报告发送至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联系人:马雷王贵莲
联系电话:26601372660638
电子邮箱:sxycxxgk@163.com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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