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园林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园林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1〕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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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园林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切实加快全市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园林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建设目标,积极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入开展园林绿化工作,中心城市和各县县城的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绿化品位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人居条件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虽然我市近年来狠抓园林创建工作,中心城市及部分县城、企业和学校先后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和园林式单位,但无论是创建普及率、群众参与率,还是创建力度、创建水平等方面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既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的重要途径,又是完善城市生态功能,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打造“秦岭最美是商洛”品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开展园林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和谐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创建范围和目标
(一)创建范围:
园林县城创建:丹凤、山阳、镇安三县(柞水、洛南、商南三县已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
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市域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社会团体和居住区(居住组团、居住小区)均可申报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
(二)创建目标:
到2012年底,全市6县全部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镇安县2011年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县城,山阳、丹凤两县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基础工作,2012年创建成功;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达到单位和居住区总数的30%以上。
三、申报和评选要求
(一)申报时间: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每年评选命名一次,申报受理单位为市城管局,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20日;省级园林县城、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次,申报受理单位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截止时间为申报年的8月20日以前。
(二)申报及评定程序:
省级园林县城:(1)各创建县城,对照《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查,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的,可填报《陕西省园林城市申报表》,由市城管局负责向省建设厅推荐申报。(2)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审查通过的,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合格后报省政府,由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园林县城”称号。
省级园林县城相关资料和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报及评定程序、申报资料请登录商洛市政网(sz.shangluo.gov.cn)进行查询、下载。
(三)申报资料:
申报园林县城资料:(1)申报报告;(2)申报表(一式三份);(3)创建园林城市情况汇报;(4)城市概况及城市建设、城市环境状况说明;(5)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说明;(6)城市园林绿化情况说明(包括城市各类绿地建设与养护管理、大环境绿化建设、全民义务植树情况;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制建设和行业管理情况,科研成果、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投融资情况,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开展情况及创建工作的有关图片或影像资料等)。
申报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申报材料统一按A4规格依次装订成册,报送二份。
(四)复查管理:省建设厅和市城管局分别对省级园林县城和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复查,对发生侵占绿地、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现象,导致园林绿化水平下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整改达标的,省政府和市政府将予以摘牌通报。
四、工作要求
开展园林县城、单位和居住区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全力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创建方案2011年4月8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市城管局。
二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工作原则,突出“三绿”指标、绿地系统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环节,逐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做好绿化苗木及市政设施的精细化管护,不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要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抓好创建工作。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将把全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创建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积极,创建效果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李胜书联系电话:0914-2338513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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