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安排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安排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0〕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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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安排意见
铜政办发〔2010〕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责任,锻炼应急队伍,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陕西省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市2010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演练内容
2010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安排12场次,内容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主要采取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的形式。
(一)自然灾害类
1、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二)事故灾难类
1、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3、铜川供电局负责组织开展《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演练。
4、铜川供电局负责组织开展《电网有序用电预案》桌面推演。
5、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水资源污染防治应急预案》演练。
6、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耀州区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社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三)公共卫生类
1、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演练。
2、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处置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2、市人防办负责组织开展《防空袭应急预案》室内研究性推演。
除以上演练安排外,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解决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等问题,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
二、演练要求
(一)各有关牵头部门要认真制订演练方案,于演练开始前15天将方案报市应急办备案,并报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切实加强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演练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确保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三)精心组织好演练活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组织实施好演练活动,保障演练人员和群众的安全。
(四)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将评估报告、演练影像资料在5天内报市应急办。
(联系电话:318302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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