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3〕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林市三届五次人代会拟定于2014年元月上旬召开。届时,陆治原市长将代表市政府向大会报告2013年工作,并对2014年工作进行全面安排。根据市政府要求,近期将启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为了确保起草好该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政府工作报告起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中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保平市政府秘书长
李怀珠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沈明志市委办公室调研员
刘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工作人员从市政府办、发展研究中心、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工信局、能源局、农业局、住建局、商务局等单位抽调。日常工作由李怀珠负责,具体联络工作由市发展研究中心和市政府办综合九科承担,后勤保障工作由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二、时间安排
(一)2013年11月1日—11月20日,形成报告提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照提纲形成政府工作报告初稿。
(二)2013年11月21日—12月15日,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三)2013年12月15日—12月31日,将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县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在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审定。
三、具体要求
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是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面提供充实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要确保人员、进度和后勤工作的落实,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一)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立即着手进行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安排材料的起草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初步材料、12月10日前将正式材料报送市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工作总结主要反映年初的计划完成情况、工作亮点及创新举措;对下一年工作所提目标、措施要切合实际,数字真实准确,文字精炼朴实,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同时,市发改委要提出本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分析,下年度发展计划及重点项目安排初步意见;市统计局要提供本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及相关分析。
(二)切实落实工作人员。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小组,除市政府办、发展研究中心人员外,再从市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工信局、能源局、农业局、住建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必须派熟悉业务、有较强研究能力、文字水平高的同志参加,人员名单务必于11月5日前报市发展研究中心,在报告起草阶段实行集中办公,工作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要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为报告的起草提供翔实、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和资料。起草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沉下去、走出去,认真搞好学习考察调研。同时,要组织好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代表及有关专家的座谈、调研活动,集中各方面的智慧,确保起草一个高质量的政府工作报告。
(四)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报告的专题调研和起草工作,要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和其他资料。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要做好报告起草组集中办公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为该项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联系人:市发展研究中心李剑389593913669122656
市政府办樊彦宏38961551360922539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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