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凉府办函〔2015〕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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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5〕1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凉山州2015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凉山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2〕20号)等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地质环境现状及地质灾害发育基本情况
我州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最高发和最易发地区。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州已发生和发现并建立了单点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达3062处,60余万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大量分散居住在沟口、沟边、岸边、崖下、坡脚、泥石流堆积扇、滑坡危险区内的农户受到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
二、201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的规律和特征、2015年降水趋势预测、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地质灾害影响和破坏的滞后性、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经验积累和上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类型预测。
预测2015年州内地质灾害类型仍以滑坡、泥石流为主,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其中,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仍将占有较大比例,引发灾害类型以中小型泥石流、滑坡和崩塌为主。
(三)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根据我州多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分析,除崩塌及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不确定外,预测2015年地质灾害仍主要发生于汛期,发生时段为高强度及持续性降水的灾害性气候期间及稍后时段,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据资料统计,汛期1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毫米时,就很有可能爆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而我州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的主汛期,故6—9月是我州地质灾害的主要高发期。同时,汛期夜雨率在63%以上,夜间强降雨时段是我州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时段。因此对汛期强降雨天气过程要特别提高警惕。
据州气象局《凉山州2015短期气候趋势预测》:今年我州降水量大部地区接近正常,州中部、西部的部分地方略偏少。全年总降水量在1000mm以上的有德昌、会理、会东、普格、布拖、冕宁、越西7个县,900—1000mm的有西昌、宁南、昭觉、喜德、甘洛5个县市,900mm以下的有木里、盐源、金阳、美姑、雷波5个县。6月后期,州中部、东部、北部的部份地方有中等强度的初夏洪涝,局地有重涝。盛夏的7~8月,州内大部地区有中等强度的洪涝,州中部、南部有局地重涝。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1.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峡谷崩塌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涉及盐源、木里、冕宁、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布拖、金阳、雷波、甘洛12个县市。区内谷坡陡峻,江河深切,谷坡容易发生滑坡、崩塌,支沟容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分布发育密度0.03~0.04处/km2。特别是云南“8•3”鲁甸地震波及区及“4•20”芦山地震灾区,震后地质灾害影响很难在短时间内消除,存在崩塌、滑坡以及衍生泥石流等灾害威胁。金沙江、雅砻江和大渡河正在大力开发水电资源,工程活动强烈,改变了自然及地质环境条件,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2.黑水河中上游河谷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北东以乌科梁子为界、西以马姑梁子—螺髻山分水岭为界、南以许娥梅—贝母山为界,包括普格县全境、昭觉、宁南两县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分布发育密度约0.02处/km2。该区内坡体多分布、出露风化强烈的红色碎屑岩,结构疏松,在强降雨时段极易引发群发地质灾害。
3.尼日河、孙水河河谷滑坡崩塌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北以州境为界、东以年渣果火—马姑梁子分水岭为界、西南以小相岭—红莫梁子分水岭为界,包括尼日河、孙水河流域,甘洛县全境和越西、喜德两县大部分地区。普雄河(尼日河上游段)及孙水河河谷地带为主要农业基地,人类活动频繁强烈,成昆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展布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发育密度约0.05处/km2。
4.安宁河流域滑坡泥石流强烈发育亚区:西起牦牛山分水岭、东止小相岭—螺髻山,包括西昌市和冕宁、德昌两县大部分地区及喜德、会理两县的部分地区。本区域人类活动频繁强烈、水土流失严重,泥石流、滑坡强烈发育,地质灾害分布发育密度约0.06处/km2。由于本区为凉山州主要的经济发展区,人口密度较大,属重度危害区。
上述四个区域江河及其支流地形切割大,为我州2015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其中,金阳、木里、美姑等县城和盐源平川、西昌佑君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县城、乡镇所在地是防灾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工程建设场地、矿山及其下游仍然是我州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地段。
三、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据各县市已经编制完成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成果,结合我州地质环境条件和201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以及历年来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通过汛前巡查确定了州级管理地质灾害预案点59个(附件2)。除州级管理地质灾害预案点外,各县市应根据已经编制完成的县市地质灾害(补充)调查与区划成果,把已知的威胁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县市级、乡镇级预案,杜绝遗漏。
四、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县市务必于5月1日前完成并上报年度防灾预案,完成所有地灾隐患点“一表双卡”发放,6月中旬以前组织完成防灾知识集中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州国土资源管理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务必全盘考虑、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实工作、确保成效。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预案,部门联动。
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及时通报重要信息及突发事件,认真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各县市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务必在汛前完成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拉网式排查、巡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建于沟口、沟边、泥石流堆积扇、靠山、靠崖地段、古滑坡等地的机关、村庄、旅游景区和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的矿山、在建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进行重点排查和巡查,并根据地质灾害(补充)调查与区划成果,制定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确保将“一表双卡”(“预案表”“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防灾工作制度、措施落实到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组、学校、矿山、工程建设单位和农户,并做好备案工作。同时,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在建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
(二)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全力推进避险场所建设。
各县市要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完善监测手段、预警预报方式,优化避险逃生路线,加快建设避险场所并做好避险的各类物质储备,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防灾减灾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不断总结成功经验,认真开展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努力提高预报预警的精确度。要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乡镇、村、组、学校、厂矿、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及农户,发生险情时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撤离避让。
各县市要依照《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指南》,结合地质灾害主动预防避让工作需要,落实配套资金,支持开展多方位布局、多功能建设、多途径利用的应急避险场所,在重要灾害性天气过程前,主动组织危险区内群众提前转移至应急避险场所或安全地带。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期险情巡查、监测预警、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灾情速报和应急调查等防灾避险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灾害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和救灾工作,特别要加强灾害现场的监管,划定危险区,严防二次灾害造成伤亡,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执法监管,减少因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各县市要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城市规划法》等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督促各项目业主(包括水电建设、交通、城建、采矿业主等)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工作要求,加强对矿业活动、水电开发、公路建设、城乡建设、毁林开荒等工程活动的监管,督促建设业主按“三同时”要求保护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环境,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落实防治措施,防止和减少因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凡是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区域内的拟建项目,发改部门不予立项审批,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部门不予批准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不予供地,房屋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违规建设的建筑物,要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消除灾害隐患。
(五)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意识。
各县市政府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认真组织乡镇、村组及学校、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在凉山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民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六)认真组织实施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加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
全力推进金阳和木里县城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雷波县乔家院子滑坡治理、喜德县则约沟小流域综合治理、西昌市光福寺滑坡治理、宁南县白水河滑坡后续综合治理、越西县“10•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和排危除险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开展金阳县城区和木里县城区等重要区域地质灾害自动监测预警示范系统建设和德昌、雷波两县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示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115户避险搬迁安置任务;争取尽快完成《凉山州中长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并以规划为基础,促进全州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实现与国家、省和县市自动监测预警平台的互联互通,实时监控奠定基础。
(七)落实人员和经费,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
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保证隐患排查及各隐患点的监测经费、配备必备的监测工具和设施,落实监测人员补助、通讯手段等。要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编制后,尽快充实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专职工作人员。
(八)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州政府于2011年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121号),2012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及措施的通知》(凉机发〔2012〕218号)。2014年,经州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州政府办印发了《凉山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办法》《凉山州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实施细则》。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切实执行好州政府为推进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建设形成的固化制度,执行相关法规,不断总结、探索、创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法,建立完善与地灾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政策和制度,全面提升全州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工作水平。
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10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值班电话:2161628,传真:217237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http://www.lsz.gov.cn/lszrmzf/zzfbgsh/1971856/2015042318214185072.doc
2.凉山州2015年州级管理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预案表
http://www.lsz.gov.cn/lszrmzf/zzfbgsh/1971856/201504231821594574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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