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台县2014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三台县2014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三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三台县2014年第一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三府〔2014〕9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呈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将你县新生镇新生村1、2组农用地0.1880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0.1265公顷,其它农用地0.06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从你县2014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支出。

三、由你县负责,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确定的补充耕地方式抓好落实,并尽快拟定《土地征收方案》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6日

延伸阅读

河北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