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8-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编制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期。科学制定《纲要》,有助于进一步找准问题、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凝聚信心,对指导绵阳未来五年引领经济新常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强化组织领导

在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起草协调小组和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明确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同时邀请专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纲要》起草协调小组(见附件1)负责协调解决“十三五”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举措等内容,加强对上衔接,及时掌握国家、省“十三五”规划工作动态,将国家、省和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纲要》中。

《纲要》起草工作小组由市发改委主任任组长,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从起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负责《纲要》文本研究起草及修改完善,组织开展规划调研、研讨、衔接、论证等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日常情况下按职责分工分别进行研究起草,重大时间节点集中讨论修改。

三、落实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上重大部署精神,围绕全省“两个跨越”奋斗目标,把握工作思路和要求,吃透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创新、突出改革、突出转型,研究提出新时期各领域的发展思路和具体举措。

(二)实事求是总结“十二五”规划成效,全面客观评估“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和机制建立健全情况,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新问题,为编制“十三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调查研究,特别要围绕事关全市未来长远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超前谋划和研究储备一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全力落实“一号工程”、“美丽绵阳”等重要工作,找准全市“十三五”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切实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通知》(绵府办函〔2014〕240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其中,原由市防震减灾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编制的《绵阳市“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事宜,根据规划实际需要,增加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五)各地要抓紧推进辖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启动《纲要》起草工作,制定起草工作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

四、把握工作进度

我市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纲要起草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2),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编制工作。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5年9月底,成立起草协调组和起草工作组,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起草形成《纲要》初稿。

第二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上旬,完成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环节,形成《纲要》草案报市委、市政府审议。

第三阶段,2015年12月中旬至2016年3月,进一步完善《纲要》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1.《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起草协调小组名单

2.《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起草工作时间安排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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