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内府办发〔2010〕30号
颁布日期:2010-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0〕30号

信息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实施意见》已经内江市五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

质量兴川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就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09〕32号)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以质取胜、品牌带动、技术创新、标准引领、人才推动、法制保障,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推进“两个加快”进程,建设质量安全、市场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新内江。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底,全民质量意识普遍提高,质量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跨入全省先进行列。新培育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1件、四川省著名商标3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省政府质量管理奖1个、四川名牌产品20个。

产品质量目标。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通过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支柱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90%以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工程质量和安全、环保、节能、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努力争创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奖,力争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服务质量目标。交通、邮电、物流、旅游、商贸流通、居民服务、住宿餐饮、农业服务、服务外包、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行业的重点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机构组织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每季度须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根据内江实际,质监、工商、规建、旅游、交通、农业、卫生、畜牧、水产渔政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教育部门要把质量安全教育作为各类职业学校及中小学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动员和鼓励大中专院校学生和社会公众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志愿者行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质量、关心质量和质量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质量平安建设。质监、工商、规建、旅游、交通、农业、卫生、畜牧、水产渔政等部门要严格实施设计安全性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质量分类监督制度;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高效运转”的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的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督自律责任;构建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以及地下储气井、气瓶、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

(三)提高产品质量。经委、质监、规建、卫生、交通等部门要围绕“7+3”产业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企业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管,探索建立执行标准实施反馈机制,加快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标准化信息服务。科技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建设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创新机构,支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产业。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公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与国际接轨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和技术平台。质监和农口各部门要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四)提高工程质量。工商部门要加强建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加大无证查处力度;质监部门要坚持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制度,提高建材质量监管的有效性;按照“县(区)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市县(区)督办、严格奖惩”的原则,建立健全建材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规建、交通部门要在工程建设推进先进的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设备监理制度;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认真查处各种违法案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规定的要求。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现代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贸流通、农村服务、旅游、服务外包、房地产、物业管理、设计装饰、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中介组织等服务业,培育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大集团,实行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围绕增加就业和满足群众生活需求,质监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示范,提升和改造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工商和旅游部门要用好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及重点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扩大城乡就业。

(六)推进品牌战略。质监、工商、农业、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品牌培育和自主创牌力度,支持品牌建设的基础性研究、品牌信息发布、品牌宣传与推介;积极帮助自主创牌企业申请国家的各类政策性基金、资金,鼓励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等国家级和省级品牌,鼓励挖掘、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区域产业核心价值点,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制定地方或行业标准,联合注册创建区域性共享品牌;政府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品牌影响力实施商标授权经营,促进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延长产业链。支持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跨国投融资、跨国并购,建立全球营销网络和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实现自主创牌与代工生产有效整合,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集群。

(七)推进节能减排。发改、经委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技术保障、市场监管为一体的节能减排体系,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产品。加大节水、节能、节油、节电、节材、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和节能政策的实施力度,制定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废弃产品回收和再利用、替代能源、农村可再生能源等节能减排标准和配套政策,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遏制高污染行业的产能扩张。鼓励企业进行节能产品认证,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评估、认证等服务活动。通过实施锅炉等高耗能重点设备设计节能审查、操作工节能知识培训、节能管理达标、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监测等手段加强对高耗能设备的节能监管。

环保部门要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强化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和监管。发改委、经委、工商和质监部门要杜绝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加强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民用“三表”监管。

规建部门要加大对建筑工程(特别是大中型公共设施)的节能设计审查,确保建筑工程节能措施落到实处。

(八)建设诚信体系。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良好氛围。质监、工商、规建、交通、农业、卫生、旅游、银行等部门要把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记录作为诚信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记录和发布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企业信誉资料动态管理,适时查询。加大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监督抽查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形成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对守信行为联合激励的社会机制。在一定范围和领域设立质量许可准入制度,建立质量评审资格准入制度,建立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分析、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宏观经济运行的质量分析、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各行业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考核评估成果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构建全市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质量兴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质量兴市工作机构,实行质量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严格目标考核,把质量兴市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到位、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通报制度,共享各种资源,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领导,整合监管资源,延伸监管触角,建立市、县(区)、乡(镇)政府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市质监局要牵头建立“以质取胜”、质量兴市效能投诉处理办法。

(二)健全法制体系。针对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质量溯源、执法打假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立完善质量法规体系;加快品牌保护、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建立食品、建材、农资等民生缺陷产品的召回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产品设计安全性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投资、消费、出口等环节质量分析、评价的法制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质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三)建立“两个安全”工作体系。按照“以乡镇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的原则,建立责任区,落实县(区)、乡(镇)政府在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中的总体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把“政府负总责,企业为主体,部门负监管责任”的“两个安全”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监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安全监管网络,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和食品企业人员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拨付“两个安全”专项监管经费,加大对“两个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投入,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整合质监、安监、工商、卫生等部门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两个安全”的格局。

(四)加强品牌建设。坚持“以质取胜”、“质量兴市”的思想,围绕五大支柱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走名牌发展之路,帮助和指导企业通过争创名牌夯实标准化、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上档次、上台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努力争创国家、部、省级优质工程奖,争取早日实现“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四川名牌”产品达32个,中国驰名商标3件、四川省著名商标达26件,并设立市长质量管理奖,促进内江经济快速发展。

(五)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实施的工作格局,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内江全国标准化委员会(SC/TC/WG)建设,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努力使内江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在旅游企业中建立3家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在餐饮行业中建立2家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

(六)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源头质量监管,继续加大重点产品和食品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督检验频次,及时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做到有预防、有预警、早发现、早处理;加大处理力度,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威慑力;开展专项整治,并定期组织生产企业负责人开展质量分析,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寻求提高产品质量的办法,达到监督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提升一个行业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加强节能监管,帮助指导内江市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积极开展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锅炉水处理达标、节能技术改造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服务内江节能减排。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名优产品,整顿和规范内江经济发展环境。

(七)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专业人才。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和完善与内江五大支柱产业、七大工业园区以及现代化农业和工程建设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技术检测支撑体系,加强肉类制品和食糖两个省级检验中心的建设和完善,尽快新建省级减振器和汽车零配件产品监督检验中心,努力打造川南第一大检验基地。

(八)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机制,加大质量安全投入,设立“市(县)长质量管理奖”。表彰质量先进企业和在质量教育、质量科研和质量攻关及质量宣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出口免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得“四川名牌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出口名牌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承担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奖励30万元、10万元”(内委发〔2008〕22号);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承担单位奖励5万元、省政府质量管理奖奖励5万元、市长质量管理奖奖励5万元、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根据上级项目资金下达文件或政策规定以及财力情况安排配套相应资金。奖励及配套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市及县(区)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对质量振兴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检测中心建设、监督抽查、标准化工作、打假治劣举报奖励等经费的投入力度。落实与质量兴市配套的信贷、税收、土地等激励政策,支持生产要素向质量信用企业流动。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级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质量信用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引导公共资源向质量信用企业流动,在重大设备采购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质量信用准入制度。

(九)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内江电视台、《内江日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活动等各种形式,普及质量知识,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报道质量状况、质量兴市工作的发展情况、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宣传“内江造”产品的良好品质和内江企业的优质服务,广泛宣传内江企业抓质量、负责任、讲诚信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各类展览、展销、招商引资活动,大力宣传和展示内江企业和内江产品,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浓厚质量氛围,促进内江经济社会竞争力的全面提升,确保内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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