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文号:攀府发[2013]17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市级各部门:
根据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扎实推进“两化”互动
(一)推进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全力推动钒钛、机械制造、矿业和太阳能产业发展壮大。(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二)研究制定政策和措施,帮助攀钢打好扭亏控亏增效攻坚战,支持攀煤、钢城集团等企业降本增效、扭亏为盈,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联等负责)
(三)积极推进钒钛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确保钒钛产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市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粮食局等负责)
(四)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组建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委员会。加快建设四川钒钛产业技术研究院、钛及钛合金研究所。大力实施“金桥工程”,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攀枝花质监局等负责)
(五)强化品牌创建,促进质量提升,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攀枝花质监局等负责)
(六)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市经信委等负责)
(七)强化节能降耗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负责)
(八)完善城乡统筹规划,加快构建与城市定位和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城镇发展新体系。重点开发花城新区核心区,加快实施沿江景观打造、煤气储配设施新建、金沙江大道中段改造、沿江快速通道等重点工程,确保密地桥南至龙箐大桥连接线等项目如期竣工。(市住建局会同花城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负责)
(九)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覆盖两县和重点乡镇的城乡一体化数字城管体系。(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负责)
(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聚集,系统推进产村相融,加大新村建设力度,着力打造风貌各异的重点乡镇、特色街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市农牧局会同市委农工委、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负责)
二、统筹发展一、三产业
(一)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着力发展现代农业主导产业。加强品牌建设,引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快速规范发展。(市农牧局会同市委农工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攀枝花质监局等负责)
(二)加快马鞍山水库、梅子箐水库(扩建)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全国高效节水示范项目,创新管水用水体制机制,除险加固病险水库20座,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万亩。(市水务局会同市农牧局、市科技局等负责)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牧局等负责)
(四)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切实抓好民族地区小流域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市农牧局会同市委农工委、市民宗委、市扶贫移民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负责)
(五)加快红格温泉旅游度假区、普达阳光国际康养度假区、阿署达花舞人间景区、米易南部新城休闲度假核心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二滩湖区旅游发展规划,推进旅游新村建设,办好欢乐阳光节、金芒果节等旅游节庆活动,打造旅游品牌,实现旅游总收入80亿元。(市旅游局会同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等负责)
(六)加快构建省际商贸物流中心,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信息、中介等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餐饮、住宿、娱乐等传统服务业。推进密地现代商贸物流园区、攀青煤炭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成长型物流企业。健全市场体系,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成一批社区便民蔬菜直销网点。(市商务粮食局会同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等负责)
三、全力抓好项目工作
(一)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强化项目储备,规划实施一批对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项目。突出产业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新中钛科技钒钛系列工程、富邦1000万件刹车制动毂、攀钢煤矸石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推动一批产业化项目投产达效。(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等负责)
(二)着力构建区域性交通枢纽,加快机场滑坡治理,力争上半年恢复通航,开工建设成昆铁路新线攀枝花段、攀田高速公路鱼塘互通至机场路连接线等项目建设,维修加固倮果大桥、巴关河大桥、荷花池大桥等一批桥梁,确保丽攀高速公路攀枝花段、省道214线总发至平地段改扩建及国道108线拉鲊至川滇界改建等项目如期竣工。(市交通局会同市发改委、花城新区管委会、机场公司等负责)
(三)加快建设观音岩引水工程和桐子林、金沙、银江等水电站,建成中缅天然气管道攀枝花支线、楚雄至攀枝花成品油管道。(市发改委会同市扶贫移民局、市水务局等负责)
(四)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五)强化财税支撑,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强金融创新,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用好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促进政银企对接,降低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成本。(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负责)
(六)做好煤炭保供工作,建立健全煤炭储备机制,建成1~2个电煤应急战略储备基地。加快电网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市域电网的安全性和主网供电能力。做好均衡供应,确保成品油库存稳定。(市经信委、市电业局等负责)
四、深入实施“五创联动”
(一)大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力争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市环保局等负责)
(二)大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按计划推进“七大工程”,完成义务植树200万株,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市林业局等负责)
(三)大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编制《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规划》,实施“六大系统工程”,力争建成区绿地率达36.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9%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5平方米以上。(市城管局会同市林业局、市住建局等负责)
(四)大力创建中国阳光康养旅游城市。加快推进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不断提升“阳光花城·康养胜地”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市旅游局等负责)
(五)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开展攻坚整治提升行动,力争建成四川省文明城市。(市文明办等负责)
五、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一)紧紧围绕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有针对性地招大引强,着力引进更多具有带动作用的投资项目。提高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确保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400亿元。(市投促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粮食局等负责)
(二)依托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推进保税仓库建设,提升口岸服务能力。培育壮大外贸企业,积极拓展国际新兴市场,努力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引导外资投向科技研发、高端设计、现代流通等领域。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十九冶、攀钢工程公司、钢城集团等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市商务粮食局等负责)
六、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
(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市国资委会、市财政局负责)
(二)积极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快速发展。(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负责)
(三)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积极实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综合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步伐,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市发改委会同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等负责)
(四)深入开展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市委编办会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负责)
(五)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局等负责)
(六)加快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步伐,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稳步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市发改委会同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负责)
七、全面加强社会建设
(一)继续抓好民生工程,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市政府办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二)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搞好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有序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人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负责)
(三)积极支持边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困难群众增收致富。(市扶贫移民局会同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民宗委、市财政局负责)
(四)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商务粮食局会同市工商局、市药监局、攀枝花质监局、市公安局等负责)
(五)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抓好菜篮子工程,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市发改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等负责)
(六)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完善廉租住房制度,不断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市住建局等负责)
(七)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效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市人社局等负责)
(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鼓励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支持老龄、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市民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负责)
(九)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广大群众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市委政法委会同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负责)
(十)做好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增强村(居)委会服务功能。(市民政局等负责)
(十一)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群众维权机制,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有效化解矛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强化社会诚信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市公安局会同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信访局等负责)
(十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及监管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打非治违”和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新矿山建设,有效改善矿区生产生活条件。(市安监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等负责)
(十三)规范发展学前教育,新建或改扩建7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快建设第27中小、第36中小和五十一阳光家园小学,推进“一师一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职业、民族、特殊、高等及成人继续教育发展水平。(市教育局会同市民宗委、市残联等负责)
(十四)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市卫生局等负责)
(十五)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三线建设博物馆,精心筹办四川省第七届少数民族艺术节,全力打造大笮、颛顼、谈经古乐等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市文广新局、市民宗委等负责)
(十六)认真备战第十二届省运会,大力发展阳光体育产业,加快推进青少年及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设施建设。(市体育局等负责)
(十七)推动人口均衡发展,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5%以上。(市计生委等负责)
(十八)扎实做好攀枝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市统计局等负责)
(十九)进一步做好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人防办等负责)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要变文风、改会风、转政风,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市政府办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负责)
(二)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发展中的矛盾,解决落实中的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审计局等负责)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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