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攀办发[2014]20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经2014年4月17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
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81号),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正确引导舆论,提升政府公信力,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围绕市政府重要会议、市政府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增加发布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使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新闻发布、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应根据重要会议内容、政府的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引导舆论的需要等,及时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做好重要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工作。市政府和县(区)政府要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
(二)规范新闻发布工作
规范新闻发布会申报备案制度,各县(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须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市级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举办新闻发布会,须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登记审批;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随意发布。对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单位不得派人参加,不允许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报道会议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攀枝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攀府发〔2013〕34号)的要求进行处置和发布,对重大突发事件不及时通报、处置不力的单位,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资源整合与共享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按照《攀枝花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攀办发〔2013〕49号)精神,推进政府网站资源整合与共享工作,逐步把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整合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平台上来,形成一体化的门户网站群体系,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
(二)深化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政府信息,以数字化、场景式、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形象生动。要及时调整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性。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各县(区)、各部门在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需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发布;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要按照《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攀办发〔2013〕4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信息等10个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政府网站互动能力建设
进一步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提高市长信箱、县区(长)信箱、部门领导信箱和“12345市民热线”等办理答复水平,增强政策解读、公众问答、舆情回应、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推进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网上服务系统建设,实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加强在线访谈类栏目建设,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制订访谈计划,做好预告,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增强访谈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负责同志应主动接受在线访谈。
(四)提升政府网站在线服务能力
提高在线服务能力,完善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建有行业专网的市政府部门要尽快实现专网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基础平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跨地区、跨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通过政府网站实现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咨询、在线办理。
三、切实加强新媒体应用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受众广、即时性强等优势,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各县(区)、各部门应于2014年12月前开通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众账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研究建立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发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开展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发布工作。
(二)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应用管理,确保政务微博、微信运行安全可靠、服务优质高效。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与政府网站联动,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三)市政府门户网站要整合各级各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应用,建立能够提供政府公共服务的移动互联平台,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增强影响力。
四、加强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一)市和县(区)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要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识,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政府公报等出版物。适时开展手机互联网查询业务,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领导热线电话、96196政务服务热线、“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等的建设和管理,清理整合有关电话资源,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主动发布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要将相关工作流程通过网络技术手段进行固化,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开前应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行政机关在制作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信息应注明理由。要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机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在草拟公文、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即对公开属性予以明确。
(三)建立政策解读机制
重要政策出台前,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准确解读,介绍政策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要结合落实情况,积极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加强解疑释惑,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四)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报告,及时转请县(区)和部门关注、回应。
(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市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
(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应从方便申请人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办理责任,提高答复实效,政府部门以本级政府名义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由部门负责公开。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回应依申请公开中的重大敏感事项,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会商。
六、完善保障措施
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关键岗位,特别是新闻发言人。尚未设置专门机构的,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积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市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协同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工作任务牵头落实部门完成时限
1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市政府新闻办2014年12月底
2攀枝花市情网建设市政府新闻办
市地方志办2014年10月底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网上服务系统建设市目标督查
办公室2014年10月底
42014年度民生服务专题网站建设市目标督查
办公室2014年6月底
5市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与服务能力建设市电子政务
办公室2014年8月底
6市长信箱、“12345市民热线”完善优化市政府信访局2014年11月底
7部门专网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基础平台、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数据对接与交换共享工作市经信委2015年12月底
8政务微博与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市政府新闻
办公室2014年7月底
9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底
102014年度10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建设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住建局
市食药监局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
市国源局
市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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