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4〕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为充分利用金华两头乌猪种质资源、品牌优势,做优做强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现代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发〔2013〕39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开发与污染治理、发展精品和提高效益、科技创新与产品加工、品牌提升与文化建设”并举理念,形成“数量与质量、效益和生态、科研与文化”并重的产业格局,努力推进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谋划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项目。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整合各类要素资源,支持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市场化发展。

2.文化引领,科技支撑。积极挖掘以金华两头乌猪和金华火腿为代表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逐步探索节会型、科技型、休闲型、体验型、工艺型、旅游型等创意畜牧文化形态,形成以文化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和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局面。

3.种养结合,生态安全。综合考虑动物防疫、环境保护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因素,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实现“生产与生态统一、发展与保护一致、人与自然和谐”。

4.示范先行,项目推进。按照“企业投入为主、财政适当补助”原则,以项目形式推进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突出金华两头乌猪产业项目的示范性、创新性与带动性,推动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

(三)主要目标。到2018年,金华两头乌猪产业政策扶持、科技创新和提升发展的体系逐步健全,生态化水平、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养殖场污染治理和排泄物综合利用均实现100%目标。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布局和结构更加优化,与餐饮、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工程。加强金华两头乌猪保种及选育,提高金华两头乌猪保种场种质资源保护能力和水平,建设繁育场,核心群数量维持在1000头左右。建立3-5个县级金华两头乌猪精液供应站(点),开展人工授精,加大品种推广力度,提高品种质量。

(二)实施绿色环保养殖工程。按照“五水共治”总体要求,加快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区禁养、限养区制度,在控制养殖总规模的前提下,引导养殖场减少外三元猪养殖量。按照“三元合一、星级管理”要求,对所有具备条件的金华两头乌猪养殖场进行星级评定和管理,加快对尚未达到星级标准养殖场的改造提升,健全“三沼”综合利用体系,实现“禁养区100%关停、搬迁和拆除,限养区严格限制,宜养区内养殖场100%治理、排泄物100%循环利用”的三个100%目标。所有养殖场均须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生态消纳种植基地,确保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制订推广金华两头乌猪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实现生产安全、技术安全和食品安全。

(三)实施产品加工增值工程。加快畜牧业新型主体培育,支持金华两头乌猪产业链各主体间融合发展。引导专业合作社以资源整合、联合为重点,通过技术合作、资源重组等形式组建联合社,实现提升发展。支持两头乌猪养殖主体联合种猪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屠宰企业和加工企业,逐步完善新型产业组织及经营机制。提高现有火腿加工、鲜肉制品生产、餐饮等企业生产和服务能力,增加两头乌猪特色食品供应能力,实现产业增值。逐步建立以连锁专卖店、电子商务、超市、农贸市场为中心的营销体系。

(四)实施科技创新利用工程。成立金华两头乌猪研究院和金华火腿研究院,开展金华两头乌猪种质创新、标准化生产、饲料营养、疫病防治、生态循环、生物医学、生物药学等方面研究。开展金华火腿及两头乌猪肉制品加工、包装、环境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提高金华两头乌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实施文化品牌提升工程。充分挖掘金华两头乌猪文化和金华火腿文化,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注册“金华两头乌猪”证明商标,加强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工作。积极拓展金华两头乌猪及火腿产品的生态、旅游、文化、教育等功能,提升文化品味和内涵,提高金华两头乌猪附加值。

(六)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金华两头乌猪产业科技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发挥科技服务支撑作用,加快品牌文化建设,拓展信息服务空间,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持续推进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创新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措施,有序推进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二)财政金融保障。整合支农资金项目,加大对金华两头乌猪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允许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畜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可用于抵押或授信资产。建立规模养殖场、畜牧合作社保险及授信联动、资金互助等机制。

(三)用地政策保障。按照“农林牧结合、不破坏耕作层和不影响生态环境”原则,支持畜牧业“上山进园”,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发展金华两头乌猪养殖。对计划安排的金华两头乌猪产业项目用地,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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