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衢政办发〔2013〕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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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新形势,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63号)和《衢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营造高度重视、组织有力的老年体育工作氛围
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引导更多老年人参加体育建身活动,实现健康长寿、安度晚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方针,把老年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日常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做到每年专题研究老年体育工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把老年体育工作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群众体育工作考核内容。各部门和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主动关心、热情支持老年体育工作,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长效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切实解决老年体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新闻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老年体育工作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营造支持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建设四级联动、齐抓共管的老年体育组织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在市、县(市、区)机关工委、教育、交通、卫生、公安、新闻、电力、金融、监狱、通信等老年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单位,要建立健全老年体育组织。推选威望高、身体健康、热心老年体育工作的老同志或安排在职干部负责日常事务,努力使老年人体育协会达到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办公场所,确保老年体育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老年体育组织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三、建立政府主导、渠道多元的经费投入机制
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资金。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将老年体育活动经费按全市老年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列入预算;各县(市、区)也要按照辖区内老年人口一定的人均标准安排老年体育活动经费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今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市、县(市、区)举办老年人运动会和参加省以上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另行安排专项经费。乡镇(街道)应根据辖区老年人口、财力和活动开展情况,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老年体育活动正常开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助公益性老年体育事业,捐助支出可以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
四、建设统筹安排、就近就便的老年体育活动场所
各级政府要把加强老年体育活动设施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结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特点,统筹规划建设体育场馆设施,要将老年体育场馆及健身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努力建设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在新农村建设、新小区建设、老小区改造和公园扩建中优先建设门球、地掷球、气排球等适合老年人活动的体育设施,方便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适时在市体育馆增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牌子,优先用于老年人体育活动。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合理建设与当地老年人体育活动相适应的活动场地,村(社区)要普遍设立老年体育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地,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要。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内部体育设施应逐步向老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
五、开展形式多样、科学文明的老年体育活动
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文体结合、持久经常、科学健身的原则,组织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老年人日常体育健身的科学化、经常化、生活化。利用全民健身日、老年节和传统节假日,组织举办有影响、有特色的老年体育健身展示活动,发挥大型活动的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开展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的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村(社区)和老年体育特色项目之乡等活动。遵循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快乐、重在健康和安全第一的宗旨,组织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比赛,每5年举办1次全市老年人运动会。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老年人健身活动中的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作用,推广和普及科学文明的健身方法,动员和组织更多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挖掘和发展传统老年体育健身项目,形成老年体育健身品牌项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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