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07年度会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州政办电〔2006〕143号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07年度会议计划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办公室(秘书处):

为规范州人民政府各项会议的组织与管理,精减各类会议,州人民政府决定2007年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未列入计划的会议,不能冠以全州××会议名义召开,不能享有相关规格(邀请州级领导、媒体新闻报道、要求县市领导参会等)。对不报送计划、违反会议审批制度、擅自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请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于2006年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本系统、战线)2007年度拟以州人民政府名义(或冠以全州××会议)召开的会议计划报送州人民政府(径送办公室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苗爱莲李进28166582816113)。

附件:会议计划报送格式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会议计划报送格式

部门(章)年月日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形式与会人员范围召集人备注

延伸阅读

河北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