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人民政府市长例会规则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人民政府市长例会规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鸡政办发〔2007〕 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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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人民政府市长例会规则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7〕80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人民政府市长例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鸡西市人民政府市长例会规则
第一条为认真履行鸡西市人民政府法定职责,规范市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和职务行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鸡西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市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长例会原则上每周星期一上午召开,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间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请示市长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三条市长工作例会主要任务:
(一)市长、副市长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对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交换意见。
(二)研究安排下周或今后工作及活动。
(三)沟通协调各副市长工作安排、工作部署。
(四)讨论处理急办事项。
(五)由市长例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市长例会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市长例会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及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相关科室列席市长例会。必要时经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同意可适当扩大列席范围。
第六条市政府领导和其他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制度,确保会议效果。应参加会议人员如不能出席市长例会,应向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请假。
第七条会议首先由各位副市长依次发言,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重要事项进行简要补充发言,最后会议由市长或主持人做总结发言。
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副市长应委托本战线市长助理或副秘书长发言。
第八条发言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缩短时间。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
第九条市长例会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主要任务是请示会议安排,会议通知,落实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场服务等工作。
第十条市长例会原则上不做政府决策,不印发《会议纪要》,但要形成市长例会纪要备案。
特殊情况下,确需印发会议纪要的重要事项须经市长同意,由市政府秘书长签发,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第十一条市长例会决定的事项或者布置的工作任务,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办理,市政府督办室负责督办检查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秘书长、主管副秘书长报告督办结果。
第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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