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7年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发〔2007〕138号
颁布日期:2007-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2007年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7〕13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7年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四日

2007年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7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济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为主线,以落实整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为抓手,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1.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针对重大节日及不同季节,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的整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秩序,加大对餐饮业的管理,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抓好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和学校周边市场流动食品摊点及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中型商场经营的食品安全、商场内设立餐厅(馆)以及现场制作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群体食品安全事故。

2.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把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规范评价考核程序,细化评价考核标准,以评促管,使食品安全工作上升到一个新水平。

3.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重点组织对农村集贸市场、流动摊点及乡村两级食杂店经营食品存在问题的检查。严厉打击生猪私屠乱宰和隐藏在农村加工伪劣食品的行为。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堵住假冒食品向农村转移的渠道,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4.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形成食品安全隐患事故预警机制分级响应和应急机构体系,切实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应急管理责任制,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保证应急组织、人员、技术、物资四到位。

5.有效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强化药品经营许可监管,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规范实施GMP、GSP认证,加强对已认证企业的监管,严肃查处不按GMP、GSP要求组织生产和开展药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处理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三、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

1.加大对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开展对商品流通领域中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利商品的专项检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严肃查处和坚决打击假冒专利行为。建立流通领域“专利商品监督员”岗位制度,完善企业自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监督网络。高效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及时受理查办各类商标侵权案件投诉,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驰名和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内的商标监管工作,重点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整治活动。

3.开展保护著作权专项整治,有效打击非法出版物。继续深挖盗版制品生产、仓储窝点,切断盗版制品的产供销链条。深入开展反走私工作,严厉打击光盘及其复制设备走私活动。依法处罚并取缔销售盗版书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的无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加强对集贸市场及各类展销活动的管理,坚决清除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的商户。进一步规范教材和教育辅导类读物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印刷、销售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行为。

4.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知识推宣活动,在各大型生产企业、各大商场举办保护知识产权知识讲座,全方位宣传推介保护知识产权,提高社会各界防范假冒专利、商标和非法出版物的能力。

四、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1.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建立和完善广告市场监管体系,重点整治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资等类广告。依法分类监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净化广告发布市场秩序。

2.严查重点领域的欺诈行为。查处商贸活动不规范行为,打击企业虚假传销、以次充好行为。查处劳务市场不规范行为,打击和取缔不具备资格的劳务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查处打击建筑业、装修及承包工程中的欺诈行为。查处和打击商品、服务促销领域的涉众欺诈行为。

3.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无证行医,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取缔非法性病诊疗活动,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4.建立查处反商业欺诈工作机制。各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建立资源共享和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商业欺诈信息的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增强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的有效性。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识别和防范欺诈能力,从源头上防控欺诈行为。

五、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按照《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06]60号)的要求,继续打击和查禁传销并将打击传销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依法规范和监督国家批准在我市开展直销业务厂家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展直销业务的网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销人员向公共场所、宾馆、学校渗透。坚持“有举必打”,及时查办涉嫌传销案件,有序遣散受骗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六、认真抓好其他各项重点整治活动

1.继续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化肥、农药、种子等重点品种和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和置换工作。深入推进建材、土地、文化、出版、房地产、卷烟、酒类、盐业、汽车及配件等重点市场秩序的整治。

2.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饮食服务业、中介机构和新兴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税收秩序专项整治,切实堵漏增收。

3.组织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开展节日市场价格、通信和商业零售行业反价格欺诈、停车场清理整顿、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成品油价格、房地产、资源、司法服务以及涉农、涉企价格专项检查,规范垄断行业服务及收费行为。

七、扎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基础工作

1.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要定期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难点问题。加强对黄金周、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

2.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完善案件办理移交制度,对触及刑律案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完善工作信息报告、情况通报、督查考核、大案要案联动查处等制度,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3.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效,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4.加强各级整规办自身建设。按照国务院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四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整规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保障条件。切实加强整规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

附件:泰州市2007年整规工作重点任务分解

泰州市2007年整规工作重点任务分解

一、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推进“三网”建设,加强农村食品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卫生局等部门配合)

二、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四)继续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专项整治。

(市知识产权局牵头,保护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五)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参加“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

(市知识产权局牵头,保护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推进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参加“音像市场净化带”的建设。

(市新闻出版局牵头,公安、教育、财政等部门配合)

(七)推进市(区)和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试点工作。

(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经贸、财政、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

(八)建立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外商对话机制。

(市外经贸局牵头,工商、知识产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配合)

三、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九)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市工商局牵头,广电、卫生、新闻出版、食药监等部门配合)

(十)打击非法行医。

(市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监、科技等部门配合)

(十一)打击对外经贸领域和内贸活动中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市经贸委牵头,外经贸、工商、海关、税务、建设、物价等部门配合)

四、严厉打击传销

(十二)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

(市公安局牵头,经贸、工商等部门配合)

(十三)加强对企业营销行为的监管。

(市工商局牵头,经贸、公安等部门配合)

(十四)加强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

(市公安局牵头,经贸、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

(十五)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市场的整治力度。

(市农委牵头,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

(十六)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

(市农委牵头,经贸、供销、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

六、组织开展其他专项行动

(十七)继续开展财税金融领域的市场秩序整治。

(市人行、财政、国税、地税、银监、公安、检察等部门)

(十八)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生产领域由泰州质监局牵头,流通领域由泰州工商局牵头,公安、烟草、盐务等部门配合)

(十九)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市建设局牵头,建工、国土、劳保、公安等部门配合)

(二十)各市(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整治行动。

(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

(二十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好案件的移送工作。

(市检察院牵头,市整规办、公安、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二十二)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形式的综合行政执法。

(市法制局牵头,城管、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

八、完善整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十三)建立市(区)政府整规工作责任制。

(各市(区)整规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四)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市检察院牵头,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配合)

九、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五)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市信用办牵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强化整规工作力量

(二十六)完善整规工作机构,做到整规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四落实”。

(市经贸委牵头,人事、财政等部门配合)

(二十七)建立整规义务监督员制度。

(市整规办牵头,宣传等部门配合)

延伸阅读

河北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