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2006年铁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7〕25号
颁布日期:2007-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2006年铁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0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6年,我市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快推进铁路“一线三中心”建设,促进了全市铁路事业的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全市铁路工作的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市铁路办等12家先进单位和刘建中等2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铁路建设,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南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2006年铁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南通市2006年铁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12个)

市铁路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管理局

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市交巡警支队

通州市人民政府

崇川区人民政府

港闸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21人)

刘建中、付士佳、曹茂岐、施宏杰、卢泰斌、朱?、

马啸平、王敏泉、杨照信、曹建平、陈树明、汤葱葱、

华南炳、吴明强、许实保、王汝英、王根宝、陈永红、

沈建宏、周宾、李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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