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梅州市2005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梅市府(2006)21号
颁布日期:2006-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梅市府〔2006〕21号

关于表彰梅州市2005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2005年,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省的调控措施,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一项重要举措,克服困难,通力协作,建成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前期预备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较好地完成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各项目标。市政府决定,对在2005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交通局、广东电网公司梅州供电局、广东梅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梅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梅州市征地服务中心、梅江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梅州市鸿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埔县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再立新功。各县(市、区)、各部门以及各重点项目实施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发扬不畏艰难、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开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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