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9-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04〕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较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提供数量更多、价值更高的信息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政务信息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在给信息工作人员压担子的同时,要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要为信息人员的工作创造宽松的条件,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体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的要求,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信息工作中去。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选派政治敏锐性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的人员充实到信息工作岗位,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效率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政务信息工作队伍。

二、认真做好日常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在当前形势下,政务信息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重视政府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改善条件,保证信息传递畅通。要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的信息主渠道作用,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报送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既报喜又报忧,全面提高信息质量,为各级政府领导当好参谋。

三、进一步明确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切实加强对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当前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在体制和利益的调整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需要及时、准确地了解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紧急重大信息,对各级党委、政府掌握情况、指导工作至关重要。对此,中办、国办和省、市党委、政府曾多次专门下发文件,对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重大紧急信息报送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上级政府报送紧急重大信息负责。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各县区、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尽快将有关情况报送上级政府,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结。市政府办公室要对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单位要点名批评,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成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坚持和完善信息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的组织协调力度,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考评。市政府办公室要强化信息工作运行监控,实行政务信息工作月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县区信息工作座谈会,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安排下月工作。同时,要积极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加强信息工作通报制度,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信息采用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联络科)负责登记考评,每月通报一次,半年考评一次,年终进行考核。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信息调研,是开发深层次信息、提高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随着形势的发展,当前出现的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在新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同志要及时把握全局,准确预测形势,正确分析形势,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就需要获取大量、准确的信息资源,以信息作为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将每年10月份作为信息调研月,组织开展优秀调研信息评选活动。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制定计划,选好题目,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采编出有情况、有分析、有问题、有建议的调研信息,供领导参考。

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工作。实现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不断提高信息质量的保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考评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使政务信息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凡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信息报送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要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七、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对在政务信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同时,每年开展好信息评选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好信息予以奖励。对排名在全省前10名的县区和全省信息排名后移的县区及信息工作落后的单位将坚决奖惩兑现。

八、改善办公条件,创造良好的信息工作环境。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树立全员办信息的思想,积极营造支持、参与信息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为信息工作配备必要的电话、传真和电脑等设备,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对在信息岗位工作多年而又成绩突出的政务信息工作者,市政府办公室将积极向其所在县区和部门推荐,在干部提拔使用中予以考虑。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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