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接收辖区内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接收辖区内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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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接收辖区内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4〕196号
宾阳县、城北区、江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南宁市接收辖区内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十月八日
南宁市接收辖区内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陆兵主席的指示和桂政办发〔2004〕150号文件精神,南宁市人民政府全力支持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已于9月30日签订了《接收管理南宁市辖区内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协议书》,并定于10月31日前接收南宁铁路医院、南宁铁路第一、第二、第四幼儿园、南宁南铁路幼儿园、黎塘铁路幼儿园和南宁铁路环卫队等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单位。为使接收工作按时、顺利进行,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和组织机构
成立市接收柳铁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瑞贤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卫自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世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凯声市卫生局局长
夏建军市教育局局长
陈建华市市政局局长
成员:汤晓斌市卫生局副局长
施日全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翠玲市市政局副局长
秦赣江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邵宁市人事局副局长
黄振生市编委办副主任
江国波市国资委副主任
钟建国市法制办副主任
梁英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沫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如军市国土局副局长
覃超卓市房产局副局长
杨路市审计局副局长
吕力康城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阳强江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洪涛宾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接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指挥接收工作,协调解决接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具体接收工作分别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市政局牵头成立接收南宁铁路医院工作小组、接收南宁铁路幼儿园工作小组、接收南宁铁路环卫队工作小组,各接收小组负责制定详细接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接收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接收南宁铁路医院工作小组
组长:汤晓斌(兼)
副组长:黄美莲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曹静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成员:市财政局1人;市审计局1人;市人事局1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人;市民政局1人;市编委办1人;市国土局1人;市房产局1人;城北区人民政府1人;宾阳县人民政府1人;接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在市卫生局抽调。
2、接收南宁铁路幼儿园工作小组:
组长:施日全(兼)
副组长:何玉碧城北区教育局局长
李德山江南区教育局局长
林文辉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
成员:市财政局1人;市审计局1人;市人事局1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人;市民政局1人;市编委办1人;市房产局1人;规划局1人;国土局1人;城北区人民政府1人;江南区人民政府1人;宾阳县人民政府1人,接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在市教育局抽调。
3、接收南宁铁路环卫队工作小组:
组长:梁翠玲(兼)
副组长:韦李荣城北区市政局局长
成员:市财政局1人;市审计局1人;市人事局1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人;市编委办1人;市民政局1人;市房产局1人;市国土局1人;市规划局1人;城北区人民政府1人;城北区衡阳办事处1人,接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局,有关工作人员在市政局抽调。
二、接收的原则
1、本次接收为对南宁铁路医院、南宁铁路幼儿园、南宁铁路环卫队的人、财、物成建制整体接收。
2、资产接收以2003年12月31日移交单位实际占用资产为依据,资产统计至移交日,以双方确认的总资产办理交接。财务收支以2004年9月30日财务报表进行确认后交接。移交前的债务、合同责任及连带责任依法依规由柳州铁路局或原单位承担。
3、人员接收对象是经双方确认的在职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由原单位辞退或按规定处理。移交单位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按原渠道解决,原退休人员的管理问题另行商定。移交人员已缴纳的社会保障基金转入南宁市。
4、移交单位的在建工程由柳州铁路局负责继建,已立项并列入柳铁计划工程要妥善处理。
5、移交单位接收进入南宁市后,将按南宁市现有的管理模式统一管理,各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与柳州铁路局联系,互相配合,确保交接工作平稳过渡,顺利交接。
6、柳州铁路局应按规定给予移交的医院、幼儿园、环卫队经费补偿,补偿的额度和方式有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规定的由市财政局与其商洽。
7、未尽事宜按2004年9月30日双方签定的协议、备忘录和有关规定办。
三、接收时间安排
1、10月8日至9日,召开市接收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接收方案,布置接收工作。
2、10月10日,各接收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详细接收工作方案,布置接收工作。
3、10月11日至10月20日,各小组完成被接收单位人员身份甄别、清产核资、明晰债权债务和单位土地、房屋产权界定工作,起草协议附件。
4、10月21日至10月25日,各接收小组进一步核实接收对象,理顺有关问题,签定协议附件。
5、10月26日至10月31日,市接收柳州铁路局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与柳州铁路局举办交接仪式,双方交换协议附件文本,完成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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