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自评结果的公示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自评结果的公示
|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汕府函〔2007〕15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环办〔2006〕36号)规定,现将我市2006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自评结果予以公示:
汕头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自评结果
序号
指标
考核项目
计量
单位
本年
本年
总分值
类别
指标值
得分值
1
环境质量
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
%
99.18
20.00
43.65
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00
8.00
3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97.22
4.65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00
3.00
4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A)
55.16
4.00
5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dB(A)
67.52
4.00
6
污染控制
清洁能源使用率
%
85.39
3.00
29.23
7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
85.91
2.00
8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9.90
5.00
9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
%
99.65
2.98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00
2.00
10
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96.46
2.73
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
%
97.57
0.94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
%
97.87
1.89
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
%
100.00
1.00
11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强度
吨/万元
15.51
1.72
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
吨/万元
0.00
1.97
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强度
吨/万元
0.00
2.00
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吨/万元
0.00
2.00
12
环境建设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37.40
1.18
9.50
1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59.70
4.32
14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6.02
4.00
15
环境管理
环境保护机构建设
3.00
3.00
16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总分
--
--
85.38
公示时间5天。受理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环保大楼。电话:(0754)8237827。邮政编码:51504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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