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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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新政〔2006〕1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问题,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只有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长久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一方面经济规模必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必将不断加快,另一方面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要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有效解决这一日益突出的矛盾,而缓解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的根本出路在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从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抓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工作重点
(一)节约用电。增强节电意识,落实节电措施。白天办公尽量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推广使用节能灯具,严格控制泛光照明;做到办公室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办公室空调温度设置夏季≥26℃,冬季≤20℃,开启后要关严门窗,间断使用;使用中央空调的单位,要尽量减少风量,走廊、库房等公共场所不开启空调。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关闭空调。尽量减少开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凡耗电办公设备停用1小时以上都要关闭电源。设置有省电模式的设备要使用省电模式功能。
(二)节约用水。全面考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需要,逐步实行地表水和地下水统一管理,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质性缺水。坚持市场化、产业化水价改革方向,使水价能够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应成本。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要坚决淘汰浪费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在缺水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鼓励一水多用、中水回用和再生水的开发利用,鼓励工业企业采用节约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动节水技术开发与推广。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矿井资源化利用。加强对供水管网和用水设施的巡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积极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机关内部打扫卫生、清洗车辆等应注意节约用水。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开展农业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在丘陵、山区和干旱地区积极开展雨水积蓄利用,支持农村水窖建设,推广旱作农业技术,扩大节水农业种植面积。开展农村、集镇生态卫生旱厕试点工作。
(三)节约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把好土地规划和使用关,节约使用每一寸土地,盘活土地存量,使有限的土地资源获取最大的收益。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对耕地利用的动态监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定合适的投资密度和产出率标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推进土地复垦,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对“空心村、砖瓦窑及工矿废弃地”的整治,盘活土地存量资源,提高沙荒地的利用效率,努力节约用地。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化发展的用地需求。研究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四)节约汽车用油。加强公务车辆的用油管理,统一制票、统一签发、统一结算,严格实行油料单车核算,认真做好行车公里和加油量的登记。提倡行车中少开空调或不开空调。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五)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办公设备采购,加强已有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积极试行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包干制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压缩会议,精减文件,强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减少纸张消耗。打印机、复印机的墨水、墨粉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严格办公电话管理,禁止用办公电话聊天。会议室使用消毒水杯,尽可能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
(六)倡导家庭节约。积极倡导勤俭持家。提倡生活用水再利用,提倡购买节能型家用电器,提倡节约粮食,提倡科学使用燃气灶。每个家庭都要树立节俭、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争做节约能源模范,争当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标兵。
(七)推行节能生产。市、县(区)、乡镇所属机关改造基础设施、购买和更新设备,要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率先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或产品。重点抓好机关建筑物和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新建、扩建办公和业务用房必须符合国家节能建筑设计要求。积极推行混凝土集中搅拌供应。突出抓好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生产节能,加强建材、电力等高耗能企业的监管。
(八)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以开源节流、保护生态环境为发展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执法。加强资源利用研究工作,科学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重点发展废橡胶、废塑料、废家电、废电脑、废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处理的实用技术。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农资节约。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以及秸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技术。用好国家农户秸秆综合利用补偿政策,开展秸杆和粪便还田的农田保育示范工程。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并推广农膜回收利用。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建设。
(九)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准入、环境淘汰和排污许可证三项制度。通过对重要规划依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从宏观上协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通过对建设项目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按照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无证企业不得排污。
(十)运用最经济的环境保护手段。用经济手段调节生产和消费行为,管理环境。要研究能够赋予环境以资源价格的政策,促进环境成本内部化;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确保国家对公益性环境保护事业的稳定投入;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重要生态功能地区的保护。
(十一)建立最高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借鉴国内外环境管理的先进经验,维护环境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生态恢复要因地制宜,做到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通过优化环境管理体系,让保护环境的人力、物力、财力最大程度地发挥效力。
(十二)实行最广泛的社会参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保护环境。继续实行环境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环境状况,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通过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活动,使群众保护环境的热情付诸行动;通过依法听证等形式,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工作。
三、建立健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规划指导机制。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旅游、工业、城市发展等专项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符合节约资源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促进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产业项目发展,淘汰技术水平低、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产业。
(二)建立价格调节机制。加快推进水、电、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价格机形调控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三)建立技术创新机制。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广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应用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资源节约。
(四)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投入,从硬、软件建设入手,加强能源、水资源的硬件建设和管理,从管网改造和维护上减少损耗和滴漏。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能源、水资源消耗的精确计量体系,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
(五)建立标准规范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新的土地、林地使用标准,建立土地、林地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标准,完善村镇规划。
(六)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产业、价格、财税、投资及政府采购目录等有利于节约资源的激励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加强资源节约统计工作。强化节能执法监督,实施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依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种严重浪费资源的行为。
四、切实加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领导和协调
(一)落实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领导责任,制订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资源节约活动扎实推进。主要领导要牵头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职能部门要主动抓。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工业局、旅游局、建委、交通局、电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国资委、科技局、教育局、工商局、卫生局、地税局、质监局、环保局、统计局、审计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做好资源节约工作。
(二)发挥政府机关的表率作用。各级政府机关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带头厉行节约。要带头执行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各项政策规定,把节约资源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之中;带头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调节能要求,实行阳光采购,确保采购质量;带头落实机关院落节约使用水、电、油料等能源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带头抓好办公成本管理,精简会议和文件,努力降低行政费用。
(三)营造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群众性节约活动,大力弘扬节约精神,倡导节约行为。坚持不懈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开展“节约资源,从我做起”的实践活动,在大中小学校开展“珍惜资源,保护生态”的教育活动,在服务行业开展“绿色消费”的引导活动,在社区开展“创建节约型社区”的竞赛活动,在农村开展“依法利用资源,科学生活生产”的促进活动。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节能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节约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普及节约资源的有关常识,推介节约资源的先进典型,曝光严重浪费资源的落后行为,在全市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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