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为了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延伸阅读

河北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