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主系统旁路快速响应铂电阻温度计换型修改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发[2015]102号
颁布日期:2015-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主系统旁路快速响应铂电阻温度计换型修改的通知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主系统旁路快速响应铂电阻温度计换型修改的请示》(中核运行执照发〔2015〕62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秦山核电厂主系统旁路快速响应铂电阻温度计换型的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修改,确保秦山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5月14日

延伸阅读

河北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