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西总布社区等403个社区为第三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的决定

颁布单位:国家减灾委员会 民政部文号:民发【2009】168号
颁布日期:2009-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授予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西总布社区等403个社区为第三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的决定

民发【2009】168号

按照《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在国家减灾委员会和民政部的指导下,各级减灾委员会和民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力度。一年来,各地结合本地各类灾害风险特点和社区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建立社区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制定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完善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着力增强了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升了我国城乡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

在各地认真检查和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考评、内部审核和社会公示,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西总布社区等403个社区为第三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并授予牌匾。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作为各类突发事件的承载体,不仅第一时间要直接面对灾害,更要在第一时间处置灾害,社区在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方面发挥着独到而无法取代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作用。希望各地深刻领会加强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紧密结合社区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各种资源、运用多种手段,注重典型引导,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国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的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三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名单

http://files.mca.gov.cn/www/200911/20091127164645351.doc

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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