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运中心关于国家射击队移动靶项目集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文号:射运字〔2016〕121号
颁布日期:2016-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射运中心关于国家射击队移动靶项目集训的通知

射运字〔2016〕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备战2016年移动靶单项世锦赛,通过全国各省级训练单位推荐教练员、运动员人选,经研究决定,国家射击队移动靶项目在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进行集训。

集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集训人员(附件1)于2016年4月12日到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报到。

二、集训要求

(一)集训人员准时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报到,逾期报到者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次集训资格。

(二)集训运动员需自带枪支,射击服装。未满18岁携枪的运动员,须有专人接送。携枪人员报到时,请提前联系,以便接站。

(三)携运枪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及公安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集训人员根据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

1、集训人员需提供的纸质材料:

(1)《政审委托函》和《现实表现》

集训人员需交出国政审委托函和现实表现,要求盖单位公章。

(2)《反兴奋剂承诺书》

运动员报到时,须上交所属省级体育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2)。

以上纸质材料报到时交到队部。

2、所有集训人员需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集训人员所在单位需将本单位所有集训人员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3)

(2)身份证扫描件

集训人员需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后扫描,要求扫描清晰。

(3)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集训人员需将户口本本人页复印后扫描,要求扫描清晰。

(4)签证信息表

集训人员要认真填写《签证信息表》(附件4),不得遗漏。

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于2016年4月12日前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3、持枪证

集训报到时,运动员将《持枪证》原件上交队部。有关单位因故没有办理《持枪证》的,由省级公安部门出具证明,集训报到时上交队部证明原件。

4、注销地方因公护照

集训人员如在地方有因公护照,请在当地有关部门注销,将注销证明传真至总局射运中心外事办公室。(传真:010-88966806,电话:010-88967894)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江苏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李小江

联系电话:13605187171

附件:1.国家射击队移动靶项目集训人员名单

2.反兴奋剂承诺书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4.签证信息表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6年4月8日

附件1

国家射击队移动靶项目集训人员名单

一、队部

总教练:王义夫(射运中心)

领队:肖昊鹏(射运中心)

副领队:殷邗江(江苏)

干事:韩志君(射运中心)

队医:金波(射运中心)

二、教练员(1人)

李小江(江苏)

三、运动员(15人,男运动员7人,女运动员8人)

河北:翟羽佳、赵丽丽

黑龙江:闵烨

江苏:蒋达、杨海波、杨曾、仇志琪

安徽:甘宇、陈睿伟、苏丽、李丹丹

福建:罗浩方、李雪艳、柯鹭琦

云南:谢笃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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