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钢琴家苏珊·卡波斯和莉迪亚·巴德尔、德国《纽约!纽约》歌舞剧团、德国“火焰之舞”舞蹈团到天津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2〕1219号
颁布日期:2012-07-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钢琴家苏珊·卡波斯和莉迪亚·巴德尔、德国《纽约!纽约》歌舞剧团、德国“火焰之舞”舞蹈团到天津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1219号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津文广外〔2012〕47号、48号、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天津市演出公司广告部邀请:

一、德国钢琴家莉迪亚·巴德尔,于2012年7月25日至8月8日;

二、德国钢琴家苏珊·卡波斯,于2012年8月11日至26日;

三、德国“火焰之舞”舞蹈团一行30人,于2012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四、德国《纽约!纽约》歌舞剧团一行30人,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6日到天津市演出。

此复。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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