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文熙俊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864号
颁布日期:2011-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文熙俊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86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33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流恋紫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文熙俊等一行5人,于2011年7月8日至10日到北京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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