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关于选择候选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文号:
颁布日期:2010-09-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关于选择候选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

为规范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选择工作,总公司机关于2009年9月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了3个类别,5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总公司机关招标项目的候选代理机构。目前,一年的服务有效期即将期满,按照相关规定,我们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重新选择候选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有效期为两年。

一、入围条件:

1.具备甲级招标资质;

2.公司地址设在北京;

3.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含);

4.服务范围主要是信息化及咨询服务、采购、工程等方面。

二、联系人:李全宇,联系电话:63605593

三、截止日期:2010年9月20日。

请具备以上资质并愿意为机关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与评选,并将相关资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中国烟草总公司招标办

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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