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蚌政办秘〔2015〕52号
颁布日期:2015-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11日

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5〕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决策公开,以决策公开引领和推动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应当明确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对确定公开的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公开,确定不予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一定方式说明理由。严格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蚌政办〔2015〕5号),建立健全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目标考核办)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着力提高公开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公开主体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教育医疗科技等公共服务以及土地房屋征收、土地流转、资金审计、收费项目、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重点领域栏目维护责任,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要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督促检查制度,强化季度统计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案例分析研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相关部门)

三、提升政务公开实效。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技术功能、网站系统维护管理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范围、渠道、时间及发布格式,坚持现代传媒与传统方式优势互补,使公众查得到、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分层次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政策执行和业务开展的能力。改进政务公开考评、政务服务评价方式,坚持以日常考核为主,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调研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切实发挥我市党政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及各部门、单位官方网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与维护,增强公开政府信息实效性和权威性。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学习解读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市级、市直部门出台政策解读工作,对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理解、把握、执行的关键点多角度全方位加以解读。加强新闻发布工作,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应及时有序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公开主体要管好用好官方微博、微信,完善发布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作用,扩大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做到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正面引导舆论。(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网宣办、市政务公开办)

五、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接好、放好、管好中央和省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经验,完善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制度。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不断完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争取企业设立“一证一号”改革在我市试点,全面推进“先照后证”工作。深入推进注册资本、企业名称登记改革,逐步推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改革,为商事主体提供网上申请、网上办事、身份识别等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中心窗口开展“对标赶超”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省内外同行业中的先进典型作为对标赶超的目标,在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提速提效等方面不断优化,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编办、市法制办)

六、创新行政审批监管机制。结合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对行政审批工作,以行政机关内部控制有力、外部监督到位为基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修订《蚌埠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现行政审批监管工作创新与突破。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日常检查考核,推动全市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积极培育和规范引导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促进审批中介服务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监管局)

七、整合优化行政审批网上平台。按照省、市、县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要求,促进行政审批权力事项网上规范运行,大力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和相关部门在线审核审批。推进互联互通,行政审批运行平台横向覆盖所有政府职能部门,纵向推动省、市、县三级之间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市、县政务服务业务和电子监察联网,实时显示并发布审批环节信息,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程实时可视可控的网络监督功能。加强对审批服务行为的约束和网上监管,提升网上审批服务水平和效能。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结果电子档案库,实现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信息办、市相关部门)

八、加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行行政审批效能管理,全面提高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继续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全面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即“一个中心一个工作站”的标准化建设,拓展服务范围,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操作程序,完善项目管理。初步建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真正实现权力下移、服务下移、保障下移,切实解决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扎实推进工作作风建设。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抓长抓常,持续聚焦“四风”问题,深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推行亲切服务,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认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有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规定,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开展“中心为窗口服务,窗口为群众服务”的“双服务”活动,以及“马上办”、“双十佳”等活动,特别要在深化“亲切服务”上下功夫,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便捷高效服务为目标,切实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进一步谋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并于2015年底前,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市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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