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快工业强市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形成以“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大力加强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努力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努力提升滁州企业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建立健全商标品牌的培育、发展、运用和保护机制,以增加注册商标总量为基础,通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我市商标申请注册数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拥有量进入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申请注册商标新增5000件、总数达10000件;全市新争创中国驰名商标5件、争取总数达10件;安徽省著名商标新增100件以上、争取总数达200件,滁州市知名商标新增500件、争取总数达65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增2件,总数达4件以上。商标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主要措施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661行动计划,突出重点抓品牌培育

1.围绕园区经济抓实施。一是以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依托,鼓励相关企业建立商标品牌战略联盟,联合开展商标品牌建设;二是对园区内没有注册商标但有一定潜力的企业,工商等部门及时帮助、指导其申请注册商标;三是对拥有注册商标且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施重点帮扶,培育发展品牌商标,2011年园区新增驰名、著名、知名商标25件,以后每年保持15%的增速,到2015年,园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数占全市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2.围绕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抓实施。以全市家电信息、硅(玻璃)、盐化工、装备制造、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六大支柱产业等为重点,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全市争创1个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及1个基地骨干企业,争创10个市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及9个基地骨干企业。

狠抓优势产业龙头,重点指导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青苹果”、安徽天大石油管材股份有限公司“天大”、安徽金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京达”、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安缆”、滁州马克森木业有限公司“马克森”、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扬子”等商标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帮助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形成在省内直至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

3.围绕现代农业抓实施。帮助、引导农村合作社、涉农加工企业申请注册农副产品商标;推广“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模式,充分发挥凤阳凤宝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滁州金弘安米业公司、安徽达诺乳业有限公司等一大批涉农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积极鼓励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已注册“明光绿豆”、“滁州贡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基础上,再培育申请一批如天长鸡头米、明光女山湖大闸蟹等一批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规范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和建立授权使用制度,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市场信誉。

4.围绕服务业抓实施。突出抓好旅游、商贸、房地产、媒体、批发、餐饮、物流、零售业等重点领域和帮扶知名服务业主体申请注册服务商标,尤其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人故里和旅游商标的注册工作,重点培育已注册的小岗村、韭山洞、狼巷迷谷、白云、王义兴、进一邨等一批旅游服务商标申报知名和著名商标,打造服务业品牌。

(二)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各地要增强企业商标国际注册意识,引导、鼓励企业走出国门,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增加产品附加值。同时,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品牌企业做大做强

扶持、指导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实施兼并、收购、重组,不断扩大品牌的影响力,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使企业以商标树品牌,以品牌增效益,扩大企业规模。

(四)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为重点,将商标保护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及假冒行为,建立健全商标印制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商标印制行为。

2.加强商标案件协作机制。建立工商部门与科技、文化、海关、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商标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规定,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指导企业依法规范使用商标,提升企业商标自律意识,减少商标权利人之间权利纠纷和诉讼,依法保护合法经营行为。

(五)健全商标中介服务体系

发展商标中介服务机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支持商标代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完善服务功能,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经营。规范商标中介服务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发挥商标中介服务机构在商标申请、运用和管理中的作用。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研究制定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考核商标战略实施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负责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组织、协调和策划工作。市政府每年对商标品牌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拿出专项经费,确保商标战略的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品牌意识

1.提升全社会的品牌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发展的社会氛围。

2.组织专业培训。加大商标专业知识和商标实施战略人才培训力度,每年对重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把商标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广大领导干部的商标品牌意识;商标行业组织和各类企业要加强商标专业知识和人才培训工作。

3.提升企业的品牌意识。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计划,积极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商标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商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

(三)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市政府将商标发展战略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将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发展作为衡量县域经济综合发展实力的考核指标之一。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激励机制

(一)对商标品牌实施奖励。市政府设立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专项奖励资金,市财政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属于县市区项目的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拿出5万元进行奖励;对获得“滁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县市区财政给予奖励;

(二)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在技术改造和引进、科研立项、项目审批、土地供给、财政贴息、用电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帮助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

(三)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安徽”行政区划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织形式的限制;驰名商标企业免于年检;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入管理费用。

(四)支持企业采取商标专用权投资入股、质押贷款、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纳入市政府指标的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对商标质押贷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各级政府要给予奖励,促进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加大商标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五)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推介,市内媒体在费用上应给予优惠。

(六)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商标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给予支持,进一步制定奖励和扶持政策。

(七)对实施商标战略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