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开发园区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2012〕37号
颁布日期:2012-07-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开发园区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

阜政办〔201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阜阳市开发园区发展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2012年7月26日

阜阳市开发园区发展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考核。具体包括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安徽阜阳经济开发区、颍州区(颍州经济开发区、颍州工贸园区)、颍东区(颍东经济开发区)、颍泉区(阜阳工业园区、阜阳循环经济园区)、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城关镇工业园区、肖口再生铅工业园区)、临泉县(安徽临泉工业园区)、阜南县(安徽阜南工业园区、黄岗柳编功能区)、颍上县(安徽颍上工业园区)、界首市(安徽界首工业园区、光武工业园区、西城工业园区、鸭王工业园区、田营工业园区)。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由6项定性指标和8项定量指标组成,定性指标、定量指标按权重比例计分。

(一)定性指标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规划设计。园区按批准的规划面积编制有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有产业布局、消防、绿化、道路、给排水、排污等专项规划;规划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园区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认真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2.基础建设。建成区达到“五通一平”,完成土地平整及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管网铺设等。投资强度要求,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阜阳经济开发区每亩不得低于200万元,县市区园区每亩不得低于150万元。

3.土地利用。有园区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供地方式等符合有关规定;剔除公用设施占地之外的园区用地面积中,工业企业用地面积不低于70%;按规定解决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问题。

4.环境保护。园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园区内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园区内没有污染环境的项目,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

5.统计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统计工作的通知》(阜政办〔2009〕49号)要求,认真落实统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按要求招聘首席统计人员和辅助统计人员,并兑现待遇。统计工作正常开展,科学、规范、依法进行,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立有完整的统计台帐和各项原始记录,建立有统计数据质量监控体系,无统计违法行为。

6.跟踪服务。当地政府成立园区发展领导协调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园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赋予园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园区有专职领导班子、管理团队,设立对外招商、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客商服务、项目管理、财政管理等机构;实行“一站式”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等。

(二)定量指标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投产工业企业总产值: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园区所有投产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指在报告期内签订的合同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总数。即指报告期内市外投资者根据签订的合同(章程)的规定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包括以现金、实物、技术等形式的投资。投资收益的再投资,在实施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借入的资金,不包括本市行政区域之内各县市区互相投资的资金及国家拨款。该项考核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市外投资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企业保存的原始票据作为统计依据。

3.实际完成投资总额:指园区内所有在建项目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建设工程在报告期内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没有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而要安装的设备等,不计算为投资完成额。

4.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指报告期内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含道路、绿化、水、电、气、通讯、污染物治理、消防等设施)的实际完成的固定投资总额。

5.建成区面积:指园区规划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包括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的若干个已经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对一园多区的,包括由几个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组成。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括的地区,即园区实际建设用地所达到的范围。此项考核以城建规划部门认定的基础资料汇总数据为准。

6.财政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园区财政部门实际征收的各种收入总和。包括税收收入、土地转让收入、企业上交利润、债务收入及其他收入之和。

7.规模企业投产数:报告期内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纳入规模统计的各类投产企业实有数。

8.从业人员:报告期末在园区企业、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三、计分方法

(一)定性指标。每项定性指标分值为100分,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扣减。根据考核分对园区排序,得出每个园区该指标得分。考核分扣分标准如下:

1.规划设计。没有园区总体规划的扣20分,没有详细规划的扣20分;产业布局、消防、绿化、道路、给排水、排污等专项规划缺少1项扣5分,扣满30分为止;规划由不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的扣15分;园区没有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的扣15分。

2.基础建设。建成区“五通一平”缺少1项扣10分,扣满60分为止;投资强度低于标准每10万元扣10分,扣满40分为止。

3.土地利用。没有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的扣10分;园区有浪费土地项目的1个扣2分,扣满20分为止;工业企业用地面积比重低于70%扣50分;没有按规定解决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问题的项目1个扣2分,扣满20分为止。

4.环境保护。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1个扣5分,扣满50分为止;有污染环境项目的1个扣5分,扣满50分为止。

5.统计建设。按照要求对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条件进行了落实,以现场检查、正式文件和相关材料为依据,缺一项扣5分,总分30分,扣完为止。业务开展情况,包括统计报表、基础资料整理、统计台帐、名录库建设等按要求落实,按月度提供相关依据,少一项扣5分,总分50分扣完为止。其他工作包括统计手段现代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统计服务等,总分2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给予评价。

6.跟踪服务。专职领导班子和对外招商、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客商服务、项目管理、财政管理等机构缺少1项扣5分,扣满40分为止;不按时报送报表的酌情扣分,扣满30分为止;不能提供一站式全过程服务的扣30分。

定性指标分:对各县、市、区按考核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1名至第9名依次分别得到9分至1分。

县、市、区定性指标得分=各定性指标得分之和÷6。

(二)定量指标。每项指标分别计算动态分和静态分,动态分占60%权重,静态分占40%权重。

定量指标动态分:将各县、市、区按同比增长速度从高到低排序,第1名至第9名依次分别得到9分至1分(上年实绩为零的同比增长速度取全市平均值)。

定量指标静态分:将各县、市、区当年实际数按从高到低排序,第1名至第9名依次分别得到9分至1分。

定量指标得分=该指标动态分×0.6+该指标静态分×0.4(工业增加值得分根据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高于或低于70%,相应加0.5分或减0.5分,当年每增加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产企业,规模企业投产数加0.2分,每增加1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投产企业,规模企业投产数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县、市、区定量指标得分按各指标权重得分计算。(投产工业企业总产值、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实际完成投资总额、财政收入占权重比15%;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成区面积、规模企业投产数、从业人员占权重比10%)。

(三)按定量指标占80%权重,定性指标占20%权重,县、市、区最终得分=县、市、区定量指标得分×0.8+县、市、区定性指标得分×0.2。

四、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季度审核

每年4月、7月、10月,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阜阳经济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填写上报上季度园区考核表,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审核。

(二)年度考核

在每年第一季度,对各县、市、区上年发展情况进行考核。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及所属园区管委会等进行自查,阜阳经济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分别由各自管委会自查,填写园区考核表报市发展改革委(见附件1、2、3),并准备有关基础材料、调查材料备查。

2.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商务局、招商局等部门抽调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园区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

3.考核小组对考核材料认真审核,并参考有关部门统计资料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排出名次,并评出综合奖项、单项奖项。综合奖项3名,单项奖项为当年引进投产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若干名。市发展改革委将考核结果和奖励意见报市政府审批,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附件:1.园区主要指标考核表(一)

2.园区主要指标考核表(二)

3.园区投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1

园区主要指标考核表(一)

园区名称:年份:

序号

指标名称

考核情况

1

规划设计

2

基础设施

3

土地利用

4

环境保护

5

统计建设

6

跟踪服务

附件2

园区主要指标考核表(二)

园区名称:年份: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上年实际

完成数

本年实际

完成数

同比

增长(%)

1

投产工业企业总产值

万元

2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3

实际完成投资总额

万元

4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万元

5

建成区面积

平方公里

6

财政收入

万元

7

规模企业投产数

8

从业人员

附件3

园区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

单位

名称

代码

法人代码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投产时间

企业状态

期末从业人员

本年累计税金

是否规上企业

是否861项目

是否6611项目

注:企业状态包括入住、在建、投产、停业、关闭、破产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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