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秘〔2014〕9号
颁布日期:2014-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1月17日

淮北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市城市周边环境,统筹城乡文明创建,落实省委关于“以三边三线为突破口,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14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本着“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我市周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着力改善城市周边的脏、乱、差现象,使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城市面貌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城市周边区域,是指以城市建成区边际至城市规划区边界为主的城市近郊区域。整治重点为城郊结合部(主要指城市出入口,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区域),河流、湖泊等水系,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小区,镇、村居民点等区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城市周边环境秩序,努力提升我市城市形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淮北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局,统筹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等工作,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四、重点工作

针对城市周边脏乱差问题严重的地段,“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五项行动”,强化典型示范引导,全力推进我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重点抓好城市出入口环境综合整治。

高度重视城市出入口的整治提升,编制城市出入口专项整治规划,深化城市出入口及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出入口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空间环境,优化区域城乡建设和产业布局,增强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全面清理城市出入口交通干线沿线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置。城市出入口道路沿线两侧视野范围内要求干净卫生,无裸露生活垃圾、白色污染。要大力实施绿化美化,增加绿量,提升品质,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出入口景观。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容局。

(二)抓好五项专项行动。

1.开展垃圾清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及主次干道、河道、铁路等沿线的环境卫生,禁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解决积存垃圾、露天粪坑、卫生死角、白色污染、扬尘噪声、黑臭异味等问题。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加强检查验收,保持环境清洁。要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机械化。增添必要的公厕,逐步改造旱厕。城市出入口和街道、乡镇主要交通干线清扫保洁实行专业化管理,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保洁标准。将生活垃圾纳入市(县)统一运输管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偏远镇村要结合美好乡村、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配备必要的保洁人员、车辆,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着力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容局、市旅游局、市重点工程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淮海实业集团。

2.开展违法违章建设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形成思想统一、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良好法治环境和工作机制。全面清查城市周边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严禁未批先建,依法拆除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的违法建筑,各类新建和保留建筑全部达到依法合规要求。在依法整治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疏导在先,开展风险评估与防范,强化沟通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整治、规范沿路建房,根据城市、镇村、居民点和道路交通规划,对现有违规违章沿路建房进行整治。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坚持重在整治,避免大拆大建。从群众需求出发,科学编制镇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合理布置居民安置点,完善配套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整治骑路经营,规范摊点设置,禁止乱设摊点、乱占道、乱停放。取缔集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整治集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盖、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行为。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容局。

3.开展绿化美化提升行动。充分利用空闲土地、裸露土地资源,结合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加强对现有绿化(绿地)的保护和改造提升,广泛开展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活动,最大限度的增加绿量。要以建成林荫路和景观路为标准,重点打造城市出入口交通沿线绿化。路侧绿带以乡土植物、适生植物为主,注重植物造景,增加乔木种植比重,乔、灌、花、草结合,体现植物群落形态,形成大绿量、多层次的绿化景观。要依托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环城道路,积极营造防护林带,强化区域空间管控,改善城市周边的整体环境。要利用河流、山体、林带、农田等自然资源,建设契型绿地,优化城市绿地结构,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缓解城市热导效应。交通干道沿线绿化部分路段可结合沿线山体、水系、田园等,改变既有的线性绿化形式,展现自然风光;国省干道改造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尽量保留现有两侧林带,有条件的可向一侧拓宽改造,尽可能完整保留另一侧绿化。要加强河湖沟塘等水系沿线绿化,改善河岸环境,注意保持河道、湖泊的天然形态,实施生态驳岸的处理方式。水系绿化宽度主体应达到50米以上的标准,绿化总体应体现风景林、防护林的建设风貌。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4.开展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动。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禁止乱涂乱画、乱张贴,清除墙体、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匾应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周边环境相协调,保证城市景观的整体美观,兼顾昼夜景观,做到布局合理、美观靓丽、特色彰显。科学合理编制(修编)城市户外广告规划,打破现有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整合城市广告、交通干线广告、标牌管理职能,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设。

牵头单位:市市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5.开展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废品收购站违章搭建、污染物乱排放、废品乱倒、二次污染等脏乱差现象。对废品收购站点、废旧金属冶炼点、废旧金属业和机动车修理点,以及从事废品收购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取缔和关闭违建、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站点,打击违法收购销赃行为,严惩非法收购、销售公共设施人员,整顿废品收购市场秩序。主要道路两侧和铁路沿线200米以内,禁止设置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站点。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站点要建设围墙,要求门面整洁,院内场地平整,大门视线不能通透。生活性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存放,封闭仓储。生产性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墙。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办公区、仓储区环境清洁、卫生达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五、工作步骤

全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采取边排查、边宣传、边整治、边巩固、边验收的方式,各牵头部门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实施计划,细化项目预算,报市政府研究后实施。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制定方案阶段(2014年1月—2月)。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要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城市周边的具体情况进行排查,制定推进实施方案,及时上报排查成果以便制定2014年度行动计划和淮北市3年整治规划,同时要加强集中宣传报道,动员组织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启动实施阶段(2014年3月—12月)。在加强宣传、组织动员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整治行动,结合年度整治行动计划和3年整治规划的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和回头看等活动,确保当年见成效,以城市出入口为代表的城市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与验收阶段(2015年1月—12月)。在2014年整治的基础上,拓展延伸巩固整治成果,探索长效管理措施,落实相应保障机制,在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大代表负责专项督查活动进度,及时进行明查暗访和测评验收,不断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6年1月—12月)。为实现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全覆盖,在自查整治、测评验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并扩大整治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城乡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充分考虑阶段重点和分步实施的关系,落实整治重点、明确职责、细化分工、限定时限,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各责任单位的实施方案要在2月底前送至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宣传,广泛动员。要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的宣传,跟踪报道活动进展动态和工作成效;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城乡居民、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支持城市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三)协调联动,统筹安排。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晰管理区域和工作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实现全方位覆盖,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各县区、各单位要将此次整治活动与创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加强日常监督和长效管理措施,在财力和人力上给予必要的保障,建立良性工作机制。

(四)严格监督,确保落实。各县区、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市目标办、市文明办对整治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查通报、限期整改,确保活动成效。

附件:淮北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淮北市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方宗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玉怀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启书市市容局局长

成员:孙远立市委、市政府目标办副主任

盛磊市文明办副主任

张友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任士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夏学勇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顾华银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丁道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吴富德市水务局纪检组长

梁红市林业局调研员

李永法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商贸市场建设促进中心主任

段传彬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赵争鸣市市容局副局长

王全军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连贤市旅游局副局长

葛云露市重点工程局副局长

曹宏亮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盖庆云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物业管理处处长

李瑞君皖北煤电集团置业公司经理

李双玉淮海实业集团公司副书记、纪委书记

胡远文濉溪县政府副县长

戴剑锋相山区政府副区长

葛益杜集区政府副区长

张玉玲烈山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局,赵争鸣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综合整治期间的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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