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六政办〔2012〕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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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2月3日
六安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
为加强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自然灾害也呈高发、重发的势态。2007年、2009年淮河流域的水灾,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2010年大别山区的洪涝灾害,2008年、2010年的秋冬连旱,以及“格美”、“凤凰”、“莫拉克”、“狮子山”等数次台风带来的超强降雨灾害,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年平均受灾人口210.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6.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0.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5.4亿元。面对严峻灾害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灾情发展,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大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防灾减灾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成立了六安市减灾救灾委员会,明确了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减灾工作,促进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各县区相应成立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协调开展本地重大救灾活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及所辖县(区)、乡(镇、街道)全部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防汛抗旱、地质、地震、农业、林业等多项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并且在自然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和城镇社区也建立了应急救助预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实现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的全覆盖。
(三)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初步建立。民政、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发布气象和灾害信息,及时了解掌握自然灾害发展趋势,实现突发自然灾害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
(四)重点工程防御能力得到切实加强。实施防汛抗旱、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公路灾害防治等多项重大工程,沿淮防洪能力有效提高,重点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人口密集区、城市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初步治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全面实施。
(五)应急救助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建立了以应急指挥、抢险救援、灾害救助、恢复重建为主要内容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援、运输保障、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卫生防疫等应急能力得到加强,应对洪涝、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市和县区财政分担948.968万元,救助128.8万人次,补助重建倒塌民房5.7万人、3.97万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六)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兼结合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初步形成。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建立了2000余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其中市、县(区)、乡(镇)三级共有171名灾害信息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技能证书,防灾减灾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七)防灾减灾社会参与不断深入。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明显提高。在重特大自然灾害面前,社会各界踊跃奉献爱心,积极投身抢险救援、生活救助、生命救治和恢复重建,形成了合力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重大灾害期间,市和县区直接接收社会救灾捐赠款物668.434万元。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平台,大力开展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和“社区减灾平安行”等系列减灾科普活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推广,2010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明显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防灾减灾工作形势严峻。干旱、洪涝、台风、低温、冰雪、病虫害等灾害风险增加,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呈现高发态势,自然灾害时空分布、损失程度和影响深度出现新变化,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趋明显。同时,随着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的推进,城镇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承载压力不断加大,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日趋严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设防水平偏低,农村居民抵御灾害的能力比较脆弱;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风险仍然不可低估。
“十二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挑战。防灾减灾法制、体制和机制仍需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亟待提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防灾能力比较薄弱,基层防灾减灾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和公众宣传教育仍需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同时,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防灾减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灾减灾,为开展综合减灾工作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幸福六安的高度,面对挑战,迎难而上,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三、“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规划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幸福六安的要求,突出防灾,全民参与,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努力推动防灾减灾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全面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科学评估和有效防范自然灾害风险,最大程度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依靠科技。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防灾减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科技进步作为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支撑。
2.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调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综合推进灾害管理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工作。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因地制宜解决好各地防灾减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长远角度统筹谋划防灾减灾工作,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断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
(三)主要目标
1.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风险情况,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管理与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自然灾害信息资源全面共享。
2.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一五”时期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3.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
4.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能够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5.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在大中小学生及公众中普及率明显提高。
6.全市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万人左右。
7.创建1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9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8.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县(区)建立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
(四)主要任务
1.加强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和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全市现有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农业、林业等监测站网建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方式,准确、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特别要加强偏远山区广播、电视、宣传车等预警预报信息能力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高效预警预报体系。加强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有效利用各级各类信息资源,拓展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段,提高信息处理和分析水平。加强各级各相关部门、各灾害风险管理单位之间防灾减灾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与协同服务。充分利用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导航定位等技术和移动信息终端等装备,提高信息获取、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数字减灾”工程建设。
2.加强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为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着力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防冻、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疫源防控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城乡建(构)筑物,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灾害防御性能,推广安全校舍和安全医院等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危房改造、农田水利设施、抗旱应急水源、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的投入力度。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重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3.加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城乡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供气、供排水管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建设。利用学校、公园、体育场、人防疏散地域(基地)等现有场所,推进人口密集区、经济集中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城乡基层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完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城乡基层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大力加强自然灾害严重的革命老区、山区和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4.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加强全市自然灾害抢险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健全抢险救援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救灾应急装备建设。全面加强防洪抢险、通信广播、救援搜救及救灾专用车辆、机械设备等装备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制定物资储备规划,丰富物资储备种类,利用省代储物资仓储点,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机制,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强化救灾储备物资检测力度,确保救灾物资产品质量安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充实自然灾害救助项目,适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受灾群众救助质量和生活保障水平。加强重特大自然灾害伤病人员集中收治能力建设。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评估制度,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规划选址、工程实施、技术保障等工作,提高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提高恢复重建监管水平。
5.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建立畅通的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渠道,完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防灾减灾的政策措施,建立自然灾害救援救助征用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公益慈善机构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完善自然灾害社会捐赠管理机制,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众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干预等方面的作用。扶持基层社区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促进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6.加强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抢险专业队伍。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防灾减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7.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提升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把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创新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文化场所的重要作用,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五)项目建设
1.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指标体系,开展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逐步建立完善相关资料和数据库。编制全市及灾害易发县行政单元自然灾害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区划图,建立风险信息管理服务机制。编制市级及灾害频发易发县(1︰5万)自然灾害风险图,为各级政府制定区域发展规划、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抢险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提供科学依据。
2.市和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以统筹规划、节约投资和资源整合为原则,加快寿县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考虑全市实际情况,市和县(区)积极争取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逐步建立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确保救灾物资灾后12小时内抵达灾区。
3.基层防灾减灾装备能力建设。基层减灾救灾工作机构要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摄像器材等装备,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基层灾害信息员,以及为救灾提供服务的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配备适应不同使用需求的灾情信息采集和应急通信终端等装备,建立基层减灾信息装备和应急联动管理服务系统。
4.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避难示范场所建设。按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创建1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9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城乡社区建立居民就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避难场所,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配备家庭居民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编制社区应急预案和灾害风险图,开展社区救灾演练,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结合区域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根据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或人员密集区的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大型绿地、人防疏散地域(基地)等场所,建设具备应急指挥、应急避难、医疗救治等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在农村灾害易发区,结合乡村布局、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情况,依托现有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规划乡村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应急救援和较长时间避难的需求。
(六)保障措施
1.健全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县(区)两级减灾救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减灾工作的协调联动,建立市减灾救灾委员会与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全市防灾减灾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健全防灾减灾资金投入、信息共享、征用补偿、社会动员、人才培养等机制,完善防灾减灾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综合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
2.完善防灾减灾地方性法规政策和预案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立足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加强各级各类防灾减灾救灾预案的制(修)订工作,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预案体系,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3.加大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完善防灾减灾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完善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经费分级投入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健全救灾补助项目,规范补助标准,建立健全救灾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探索通过金融、保险等多元化机制实现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
4.做好组织实施与评估。本规划的实施由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编制本部门规划时要与本规划有机衔接;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组织推动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评估和实施情况要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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