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马鞍山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马政办秘〔2014〕119号
颁布日期:2014-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马鞍山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马鞍山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2月1日

加快推进马鞍山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2年9月,我市被列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试点市。2013年12月,市政府与安徽省气象局签署了《共同推进马鞍山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深入贯彻落实《合作协议》,更好地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中的基础性作用,现就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为马鞍山建设宜业宜居宜游、拥江发展的现代化大城市、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核心增长极的目标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总体目标。到2017年,马鞍山市气象事业总体发展水平达到全国先进,并在省内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马鞍山城乡一体化气象服务体系。

1.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把气象公共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加快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建设农村预警广播50套,在学校、社区、港口、车站、市区主干道、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以及公共场所布设气象预警显示屏50部,到2017年预警信息覆盖面达90%以上;建立公众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指标体系,建成公众气象服务需求与满意度调查平台,公众气象服务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出台马鞍山农村住宅防雷装置设计安装指导文件,提供防雷装置安装服务资料,引导新农村的防雷设施建设,美好乡村、中小学校等公共防雷设施达100%。在农村雷电多发地区,建设若干个防雷示范村或示范户,依法开展雷电灾害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完善“马鞍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成立马鞍山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编制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和流程。制定和完善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物资和装备。市、县政府印发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标准化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和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示范社区建成率达50%以上。建立健全市、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作业机构及保障运行机制,加强人影作业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马鞍山市及3县人影作业示范基地,构建人工影响天气立体作业体系;乡镇(街道)、村(社区)气象信息员配置率达100%,每年开展1—2次专题培训。

3.加强气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强“一县一品”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和“直通式”服务,建设特色产业气象监测系统和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平台。继续实施中央财政“三农”气象服务专项,重点加强当涂水产养殖、和县蔬菜和含山精品粮油种植等农业气象服务。加强交通气象服务保障,在沿长江岸线、内河航道、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干线、城市主入口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33套六要素自动气象站、15套八要素自动气象站、10套四要素自动气象站、4套横风站、10套路面状况观测点。建立铁路暴雨、大风、暴雪易发区的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建成交通气象及相关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气象监测资料、预警服务产品等信息在气象、交通、海事、铁路、公安等部门的实时共享与快捷发布。开展城市内涝、大气环境、水文、电力、旅游等相关领域的气象服务。

(二)加快推进马鞍山城乡气象防灾减灾保障工程建设。

4.建设功能先进的城乡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全面建成乡镇、流域、山洪地质灾害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全市自动气象站平均分布密度达到5—7公里,重点区域达到1—3公里,自动站数据省内到达时间为1分钟。多要素自动气象站乡镇和街道覆盖率达100%;建设城市气象观测网络,加强突发强降水、高温、雾、霾等城市气象灾害监测,建设城市大气成分综合观测系统7—8套。健全全市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网络;建设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气象观测站;在农业示范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1—2个特色农业气象观测站;加强马鞍山长江大桥气象专业服务,建设长江梯度风观测系统。建设1市3县云地闪监测站和大气电场仪,形成覆盖全市的雷电监测网。

5.建设精细化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利用高分辨率数值模式及其客观释用技术,建立气象要素预报和气象灾害监测与短临预报预警精细化到乡镇的实时业务系统,其中时间分辨率为3小时,预报要素包括降水、温度、风、相对湿度、气压、云量等。

6.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农业、教育、旅游、海事等相关政府部门气象数据及相关监测信息双向共享机制。建立市、县区级两级气象装备保障业务体制,增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高清视频会商系统,建立市级移动气象装备检定与标校系统。

(三)加快推进马鞍山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建设。

7.加快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一流台站”的要求,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层气象现代化水平和防灾减灾工作能力。建设马鞍山城乡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完成多普勒天气雷达站的整体搬迁。完成当涂国家气象观测站的搬迁工作。做好含山县、和县国家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保护工作。

8.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纳入市、县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气象灾害监测、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培训等气象工作纳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项目中;将区域站维护、人工影响天气、气象应急保障、气象影视等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市、县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的基本建设和运行保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步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投入。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投入力度,完善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双重计划的财务体制,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保障措施

9.强化政府主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气象现代化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把气象现代化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目标,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工作,落实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

10.加强宣传引导。气象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宣传,增强公众趋利避害意识,引导社会应用各类气象科技信息的习惯、理念和方式方法,保障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各项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广泛应用,促进气象趋利避害作用的有效发挥。

11.加强考核评估。气象和有关部门要对照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参照国内外气象现代化建设新进展,适时组织开展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阶段性评估,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目标任务,完善推进举措,优化保障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建设任务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确保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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