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铜陵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0〕31号
颁布日期:2010-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铜陵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铜政办〔2010〕31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铜陵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铜陵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铜陵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知识产权工作方针,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强化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主线,围绕我市创新型城市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新机制,经过两年努力,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具体目标如下: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3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年申请量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职务发明申请量占70%以上,原创性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申请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大幅提升,专利授权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省著名商标年均增长5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新增1—2件;安徽省名牌产品达到60个以上;争取中国名牌产品达到5个以上;新增地理标志产品1—2件。

(二)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力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重点扶持20项以上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培育10—15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年产值过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以上拥有不同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达到90%以上。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知识产权纠纷调处结案率达到90%以上,假冒专利、商标侵权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四)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强机构建设,理顺和增强市、县(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培育综合性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五)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形成一支懂法律、懂技术、懂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队伍;建立一支服务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利工程师队伍。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融入经济发展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铜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突出区域特色,制定《铜陵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组织实施;围绕主导产业、骨干企业积极推进行业、重点产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制定,在示范市创建期间,重点开展铜精深加工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全市支柱产业中的重点企业以及重点产品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组建铜陵市知识产权协会和成立市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开展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决策咨询;大力开展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区)工程试点;继续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工作,制定《铜陵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

(二)提高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努力提升我市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引导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与生产、经营、销售有机的融为一体,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去获取最大市场利益的意识和能力;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建立健全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积极申报国家铜产业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吸引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发机构的专利成果向我市铜加工企业转移,积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铜精深加工产品和企业;支持循环经济园区内的企业在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和关键技术研发上,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和发展环境

加强我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条件建设,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保护水平和效率;加强知识产权、工商、版权、质监、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能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集中查处情节恶劣、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各部门与司法机关的信息沟通,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指导和鼓励企业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建立重点产品研发和进出口的专利应急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同时通过提供维权服务,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逐步构建企业的自我保护机制,化解知识产权风险,保障产业经济安全。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全市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在以政府投融资及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工业项目、进出口设备、重大技术引进、企业内(外)资并购中,使用资金数额巨大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经济活动,要进行知识产权评估论证,提供政策性建议;在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市科技奖评审中,把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情况列为重要评价指标;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制度,完善专利、商标等有关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鼓励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继续推进和深化名牌战略和专利技术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立以专利、商标信息为主的知识产权信息公益性服务平台,组建铜陵市知识产权(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为企事业单位在战略制定、产品进出口、技术研发与引进等过程中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服务。利用国家专利数据库和“七国两组织”专利数据库,重点建设国家级铜产业专利数据库和分析系统;以铜陵市常设技术交易市场为依托,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建立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的交易服务平台。支持知识产权项目和产品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展览会、交易会等推广会;加快发展和引进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评估和转让等各类中介机构,鼓励企业与中介机构合作,参与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

(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创新宣传方式,为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开创良好的舆论环境,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浓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以宣传《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为重点,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国家、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资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以企业为主体,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培训,市、县(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将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党校的教学计划,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继续教育必学课程;积极创造条件,在高等学校、中小学开设知识产权课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铜陵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市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分解落实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取得实效;完善知识产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大活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合力。

(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根据国家和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出台《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铜陵市专利奖评审办法》、《铜陵市对外贸易专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促进科技、经济与知识产权管理的融合,提高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水平;同时结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铜陵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获取和实施专利技术。

(三)多层次加大知识产权投入

各级政府应将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不断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到2011年,市级知识产权工作各项经费要达到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5‰以上,其中专利专项经费达到1‰以上;县、区政府要相应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促进本地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金融和担保机构积极探索和开展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拓宽企业募集发展资金的渠道。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激励发明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机制,保障自主知识产权的维护和科学管理。

(四)强化知识产权工作考核

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实施效果等;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自身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考核。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与制定计划

时间:2009年9月—2009年12月

内容:成立铜陵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重点任务分解。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时间:2010年1月—2011年8月

内容:各单位围绕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创建期间,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督察和检查,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

时间:2011年9月

内容:对照目标任务,各单位认真总结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迎检验收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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