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几项重点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0年几项重点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 | 文号:芜政〔2010〕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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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2010年几项重点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芜政〔2010〕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推动科学发展、加速芜湖崛起,现将2010年上半年几项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减排
(一)全市情况。
经初步核算,上半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降幅居全省第7位;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1.3%,实现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的节能目标,任务艰巨;我市SO2排放量15977吨,比去年同期下降0.73%,达到减排进度要求;COD排放量22669吨,比去年同期上升1.97%,未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二)各县区情况。
上半年,达到节能目标进度要求的有芜湖县、三山区、鸠江区、南陵县、繁昌县、弋江区;未达到全市平均降幅水平的有弋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区由于缺少基础数据,暂时无法测算);SO2达到减排进度要求有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繁昌县;COD减排芜湖县超额完成减排进度要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昌县、南陵县没有达到进度要求(详见附件1、2)。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管。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严密监控。节能减排目标完成难度较大的县、区,对部分高耗能或限制类落后产能企业采取停产检修和限产等措施。
二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三是推进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发挥各级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节能项目建设,力争早建成、早发挥效益。
四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的定期督查和调度,同时开展监测、监察,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各责任主体,切实强化运行监管,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任务。
二、招商引资
(一)全市情况。
上半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6.29亿元,同比增长43.3%,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1.4%,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76.6%,比去年同期上升7.1个百分点。全市实际利用内资547.88亿元,同比增长61.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3.4%;实际利用外资39227万美元,同比增长21.67%。
(二)各县区、部门情况。
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鸠江区完成序时进度59.3%,排名全市各载体单位第一,镜湖区、芜湖县没有完成序时进度;实际利用内资方面,弋江区完成序时进度77.8%,排名全市各载体单位第一;实际利用外资方面,镜湖区完成序时进度92.2%,排名全市各载体单位第一,芜湖县、南陵县、弋江区、繁昌县没有完成序时进度(详见附件3)。
全市81个市直招商单位中,完成情况排前三位的是市建投公司、财政局、市容局。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拓展招商渠道。主动对接境外相关机构,拓宽招商人脉资源,开展招商合作。继续举办好全市性招商推介活动,做好市直驻点招商考核和选派工作。
二是跟踪推进在谈项目。经常保持与客商的联系与交流,重点针对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大型优质项目和新兴业态项目招商工作,推动在谈项目早签约。
三是强化签约项目落地。做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和协调工作,加快已签约项目注册、开工进程,推进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确保各载体单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完善招商工作体制机制。继续完善全市招商信息网络体系,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加强我市新兴产业招商工作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前谋划明年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三、民生工程
(一)全市情况。
上半年,全市38项民生工程,计划投资36.6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20.2亿元,占计划投资的55%。
(二)各县区、部门情况。
上半年,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综合排名前三位的是弋江区、繁昌县、鸠江区;后三位的是三山区、南陵县、镜湖区(详见附件4)。
牵头责任部门完成超过时序进度的有市人社局、文化委、水务局等部门;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有市住建委、农委、教育局等部门(详见附件5-7)。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县、区政府和牵头责任部门责任,形成分工协作、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户、专账管理,保障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杜绝截留、滞留、挪用或贪污资金等现象发生。
四是倒排建设工期。加快建设进度,除跨年度项目外,其它建设类项目确保11月底基本完工。
五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对民生工程的实施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审计和督促检查工作,加大对县、区和部门的考核力度。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专利申请、授权
(一)全市情况。
经初步核定,上半年,有28家企业通过专家认定评审,完成目标数的41%,认定数居全省第二;专利申请量完成1876件,完成目标任务的31.8%;专利授权量完成1480件,完成目标任务的96.7%;专利授权量、申请量分别位居全省第一和第二位(详见附件8)。
(二)各县区情况。
上半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中,鸠江区6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弋江区、繁昌县各5家,芜湖县、南陵县各3家,镜湖区1家,三山区没有(详见附件9);专利申请量除繁昌县完成任务过半外,其他县区均未完成。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继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工作力度,深入县区调研,摸排一批企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帮助企业提高申报水平。
二是实行专利申请月报调度制度。从7月起,对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重点企业实行月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督促。
三是聚焦现有科技资源,调配优质代理人员,做好指导服务;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全市情况。
上半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为319.9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2.9%。
(二)各县区情况。
上半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总量列前三位的是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区和弋江区;增幅列前三位的是芜湖县、繁昌县和南陵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列前三位的是南陵县、芜湖县和鸠江区(详见附件10)。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切实为非公有制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二是要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切实落实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是要大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实现产品升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企业竞争力。
六、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一)基础设施项目开工情况。
上半年计划开工项目26个,已开工项目14个,应开未开项目12个,主要包括:市重点局负责实施的项目10个,城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的项目1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项目1个(详见附件11)。
(二)基础设施项目进度情况。
上半年,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完成投资18.56亿元,占2010年计划投资的42.26%。其中,未达到时序进度项目16个,主要包括:市重点局负责实施的项目12个,市港航局负责实施的项目1个,市住建委负责实施的项目2个,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的项目1个(详见附件12)。
(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情况。
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完成投资9.57亿元,占全年计划的46.7%,3个因规划调整未开工项目为市教育局负责的芜湖工业学校和芜湖师范学校,市卫生局负责的芜湖市突发传染病救治中心(详见附件13)。
(四)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对于还处于方案研究阶段的重点项目,要尽快研定方案,深化设计,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对已开工项目,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各载体单位要积极做好征地拆迁和其他各项服务工作,落实建设条件。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力度,避免因施工单位原因耽误工程进度。
二是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开展工作。要严格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分工要求和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特别要抓好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环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要求设计单位,把好质量关。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社会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保证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发挥政府资金的最大效益。
四是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七、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土地利用和节约集约用地
(一)全市情况。
上半年,全市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已立项8198亩(全年9450亩),已开工5572亩,已完工3302亩。建设用地置换获取用地指标已批复3836.9亩,已开工7332.9亩,已完工并初验2081亩;市区房地产经营性用地出让15宗,面积2993亩,出让金总额94.11亿元;市区工业用地供应87宗,面积6115亩,出让金总额12.1565亿元(详见附件14);收回7宗低效利用及闲置土地,面积687.76亩;建立了土地供应信息平台和土地供应动态管理系统,开展了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节约集约土地利用评价工作。
(二)各县区情况。
上半年,土地整治方面,繁昌县及三山区完成情况较好,弋江区目前工作还处在启动阶段(详见附件15);土地利用方面,市区房地产经营性用地出让15宗,面积2993亩,出让金总额94.11亿元。三县经营性用地出让宗数、面积、出让金分别为芜湖县8宗、241亩、2.27亿元,繁昌县23宗、815亩、4.45亿元,南陵县16宗、753亩、7.6亿元;三县工业用地出让情况为芜湖县29宗、1172亩、1.1305亿元,繁昌县24宗、1094亩、0.7001亿元,南陵县10宗、264亩、0.1699亿元(详见附件14)。
开发区(园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排序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机械工业园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芜湖出口加工区、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芜湖南陵工业园区(详见附件16)。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实施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若干政策意见》要求,从组织领导、分工协作、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操作过程;
二是积极发挥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程部门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强化工作指导,集中连片、综合整治、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确保年内全市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程有新的突破,促进我市城乡建设统筹发展。
三是按照“计划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从“扩增量、挤存量、快审批、调结构”四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
四是紧扣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用地需求,继续实行“四个优先”的供地政策,将有限的用地指标用好管好。
五是积极主动服务,深入用地企业和工程项目现场,开展下半年全市在建和拟建重大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内需项目用地服务调查,建立重大项目用地登记台账、对口帮扶企业制度,积极做好用地前、中、后期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是认真落实《芜湖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各项指标和内容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增强县区政府和领导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七是加强对开发区(园区)工业企业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的测算,严把土地供应关口,对达不到指标要求的限制供地或核减供地。
八、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市区情况。
上半年,全市廉租住房实际开工54.78万平方米,占计划总面积的42%。其中竣工7.52万平方米,占计划总面积的6%;已实物配租303户,占2010年省下达任务数的18%。全市安置房在建面积426.75万平方米,累计已竣工面积416.83万平方米,累计已安置面积745.97万平方米,累计已完成投资116.54亿元(详见附件17)。
(二)县区、部门情况。
上半年,三县廉租住房实际开工23.28万平方米,占计划总面积的39%。其中竣工4.97万平方米,已实物配租115户,占任务数的15%;市区(含部门)廉租房开工面积31.5万平方米,占计划总面积的44%。其中竣工2.56万平方米,已实物配租188户,占任务数的21%;县区、部门廉租房建设排名前三位为市重点局、鸠江区、繁昌县,后三位的为市建投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详见附件18)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督查,实现从立项到建设、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挂牌、招投标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精品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是确保在建廉租住房房源不流失。严格执行市政府与各廉租住房建设责任单位签订的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对所有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一律不得再用于拆迁安置,保证今年和明年省政府下达的竣工总量和实物配租任务数能够完成。
三是尽快补差补缺,保证建设总量与申报项目相一致。廉租住房已经用于拆迁安置的,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家庭尽快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完善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对不符合保障标准的,要尽快进行项目调整,补差补缺,适度扩大廉租住房在新建拆迁安置房和商品住房项目中的配建比例,并优先建设,弥补项目缺口。
四是推行分层次保障制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将经济园区或相关县区的部分廉租住房调整为社会公共租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品种,扩大政策受益面。
五是加强安置房研究和分析工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各区应对拆迁规模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超前规划安置房建设工作,制定好年度实施计划。
六是完善建设程序,确保安置房建设交付的顺利进行。各区应尽快完善用地、规划、质检、施工等手续,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安置房产权登记工作的困难。
七是各责任单位应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区应加强安置房部门和拆迁部门的协调,在拆迁、安置、建设三个重点环节形成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形成合力,防止脱节,进一步强化报表工作,细化公示工作。
九、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一)全市情况。
经初步统计,上半年,小麦种植面积较去年同期增加9.78%,总产5.81万吨,增长9.18%;油菜籽面积较去年同期下降8.14%,总产6.64万吨;国家级12万亩优质油菜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扩初设计;全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2家,经初步审核公示的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04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1%。
(二)各县区情况。
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绝对数由高到低排序为:弋江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三山区、鸠江区,人均现金收入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为:南陵县、三山区、繁昌县、鸠江区、芜湖县、弋江区(详见附件19);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南陵县26家、芜湖县21家、繁昌县20家、三山区19家、鸠江区16家、弋江区1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5家、镜湖区4家。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大力推进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全力做好40万亩超级稻生产服务工作,加大双季晚稻等在田作物田间管理,强化现代实用技术集成推广,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努力夺取秋粮丰收。
二是狠抓重点农业项目实施。重点抓好国家级南陵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国家级12万亩油菜生产基地项目。
三是狠抓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把上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基础性、公益性服务工作。
四是努力实现养殖业稳定增长。加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抓好生猪、家禽生产,实现我市畜牧业新提升。抓好水毁养殖设施修复,补放鱼种,以及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实现我市水产业新跨越。
五是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从深层次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和整村推进工作的开展,鼓励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
(一)全市情况。
经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市共争取投入资金24.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
(二)各县区、部门情况。
上半年,南陵县2.1亿元,繁昌县1.85亿元,芜湖县1.84亿元;弋江区4104万元,鸠江区3512万元,镜湖区3477万元,三山区2741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1159万元。争取投入增长率在50%以上的部门有7个,分别是:市农委、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残联、商务局、人社局和民政局。全市争取投入占全省比重为9.3%,超过平均占比的部门有9个,分别为: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水务局、科技局、住建委、科协、人防办和经信委(详见附件20-22)。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研究当前国家宏观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精心谋划,编制项目,积极上报。
二是加大与中央、省各部门的联系力度,紧密跟踪上级各部门相关信息。
三是市县区及各部门互相联动,共同配合,在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争取中央、省对芜湖更大的投入。
十一、名牌培育工作和商标品牌建设
(一)全市情况。
经初步核定,上半年,我市22家企业申报了安徽名牌产品,量化目标实际完成100%;全市核准注册商标707件,完成任务70.7%;全年中国驰名商标任务2件,上半年申报中国驰名商标4件,位居全省第一名;全年安徽省著名商标任务30件,上半年申报安徽省著名商标19件,位居全省第三名;认定2009年度芜湖市知名商标31件;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1件,位居全省第三名;全年地理标志任务1件,申报地理标志1件。
(二)各县区情况。
各县区名牌产品培育企业排名靠前的是繁昌县、鸠江区、南陵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做好安徽名牌产品申报企业现场审查工作。深入企业,掌握了解企业的管理情况、生产情况、企业现状,严格按申报条件逐条对照审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名牌创建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引导企业争创名牌,实现“品牌强市”。
三是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制定争创名牌产品三年滚动计划,筛选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作为培育对象,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培育、注册商标培育、市场培育、自主创新培育,使企业尽快达到申报名牌产品的基本条件。
四是立足科学发展,坚持以推荐与培育并重、监管与服务同行、扶持与保护并举的工作方针,不断巩固和扩大我市名牌推荐工作成果,扎实有效地在产品、服务和区域三大领域以分类推进、分别评价的模式稳步发展。
五是切实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指导和培育帮扶力度,提高企业积极性,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提升企业商标品牌管理水平,努力增大我市商标注册申请量、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拥有量。
十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一)全市情况。
经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开工项目86个。其中加固68个、面积67703平方米,重建18个、面积66920平方米,全市项目开工率达63.7%。
(二)各县区情况。
上半年,各县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综合开工率芜湖县最高,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详见附件23、24)。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校安工程民生项目的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工程实施,确保民生工程年度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强化管理和监督。市校安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工期。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三是落实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计划的落实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使用。
四是重视项目调整。对确因客观因素无法实施或需调整的项目,抓紧以各县区政府名义报市校安办。市校安办汇总后,以市政府名义报请省校安办同意后,方可予以调整。否则,仍列入2010年考核目标。
五是做好过渡预案。对可能在9月1日前无法完工的项目,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学生的过渡预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广大师生安全。
十三、安全生产
(一)全市情况。
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24起,死亡119人,死亡人数占市全年控制指标260人的45.8%。2010年市安委会公开发布、挂牌督办的第一批20个重大安全隐患已整治验收销案13个,完成率达65%。
(二)县区、行业情况。
上半年,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超过50%(含50%)的县区有:长江大桥开发区、鸠江区、镜湖区、南陵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半年,火灾事故、建筑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工商企业事故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详见附件25)。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单位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巩固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着重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安全资格培训,对各县区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强化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落实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任务,对照《现场监督检查标准》,进一步规范现场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五是继续开展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第一批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验收销案工作,着重抓好第二批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和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是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同时抓好《芜湖市生产经营单位通用安全标准》和《芜湖市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应急处置(保障)方案》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O一O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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