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宿政发〔2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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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现就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史翔同志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监察局、审计局。
周勇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应急管理工作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统计、编制、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事、侨务、物价、经济开发区、鞋城、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驻外办事处、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统计局、编办、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招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事办(侨办)、物价局、技师学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鞋城管委会、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协助分管监察局、审计局。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调查队、总工会、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中煤三建集团公司。
赵琳同志负责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执法(城市管理)、人防、住房公积金管理、房管、地震、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政府法制、拥军优抚、残疾人等方面工作。
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防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管局、地震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法制办、残联、城投集团。
联系军队、武警、法院、检察院、宿州监狱、合徐高速宿州管理处、泗许高速宿州管理处、烟草专卖局。
吴奇志同志分管金融办(上市办)、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宿州银监分局,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担保业等金融机构。
邵郁同志负责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对台事务、科技、新闻发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外事、侨务工作。
分管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环保局、台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业投资公司、高新建投公司。协助分管外事办(侨办)。
联系统战部、工商联、科协、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宿州无线电管理处、中石化宿州分公司、中石油宿州分公司、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李朝晖同志负责农业、农村、粮食、供销、民政、商务、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生产救灾、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委、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粮食局、供销社、农科院、农机研究所、民政局、商务局、贸促会、扶贫办、国合公司、汴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蚌埠海关驻宿州工作组、安徽国检局宿州办事处(筹)、气象局、中央储备粮宿州直属库。
吕剑同志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人口计划生育、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体育局、旅游局、民委(宗教局)、档案局(档案馆、方志办)、教投公司、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大、人口计生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信访局、交投集团。
联系团市委、妇联、文联、红十字会、宿州学院、安广网络宿州分公司、第三勘探队、水文勘探队、物测队、宿州火车站、京沪高铁宿州东站、邮政公司。
杨俊龙同志协助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相关工作。
马红钟同志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法制办、驻外办事处。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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