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泉州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泉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泉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中的重要作用,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知识产权法制环境不断优化,培育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健全。2009年6月,我市在原泉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22个有关单位为成员的泉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知识产权局。2007年5月,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升格为副处级单位,编制增加至10人。2010年7月,经市编办批准,全市所有县(市、区)、泉州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得到加强。
(二)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不断创新。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培育和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2010年6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随后,鲤城区、泉港区、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永春县分别出台了区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市直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泉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同时,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拨出1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2006年起,泉州市专利奖纳入市政府科技奖范畴,每年组织评选1次。市财政每年还安排50~1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分别用于支持商标品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激励机制的不断完善促进了全市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专利申请达18391件、年均增长率17.4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855件、年均增长率39.08%;专利授权达13669件、年均增长率25.19%,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97件,年均增长率59.12%,发明专利占3种专利的比例逐年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专利申请达34414件,专利授权达24649件,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多年保持在全省前列。全市注册商标累计达96679件,约占全国的2%;驰名商标达54件,约占全国的2.5%;福建省著名商标693件,泉州市知名商标754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369件,注册商标总数与驰名商标总数均居全国地级市第一位。版权作品总登记量已达1万多件,占全省近三分之一。全市累计有8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位居全省前列。有福建省名牌产品386项,居全省第一位。“假卫矛”获植物新品种权。培育了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86项,泉州南音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提升。我市于2004年、2007年先后2次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均顺利通过考核验收。2009年12月,我市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2010年6月,我市被列为首批“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晋江市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鲤城、丰泽、石狮、晋江、南安、安溪6个县(市、区)进入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5个县(市)入选“中国商标发展百强县(市)”。全市培育了1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1家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58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和优势企业以及102家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拥有1家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20家泉州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拥有省、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43家。全市有2项专利获得1440万元的质押贷款、15家企业通过商标权质押获得6.135亿元的贷款金额。福建省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南安)基地获批成立。有1项发明专利获得第十一届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发明专利获得首届福建省专利奖一等奖。德化县成为全国首个县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
(五)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十一五”期间,在行政保护方面,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各类专利案件116件,按期结案率达100%,其中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8件,罚没款3.99万元。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977件,罚没款3657.3万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立案查处侵权案件59起。全市质监部门共立案查处冒用厂名厂址、质量认证标志和地理标志产品案件796起,罚没款463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21起。在司法保护方面,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违法案件1086件,其中专利案件233件。知识产权、工商、版权、海关、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协同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动市际间、省际间的执法交流与协作。同时,各级各部门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雷雨”、“天网”、“反盗版天天行动”、“山鹰行动”、“龙舟行动”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2009年,泉州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保护工作进入全国首批“5·26”工程。
(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07年底,我市建成泉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拥有专利文献数据库及检索系统、“泉州知识产权信息网”、“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综合服务大厅等一批软硬件设施。2008年12月,泉州市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2009年6月,我市获批设立了“中国(泉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了“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热线。2010年,我市获批成立“福建省专利技术(泉州)展示交易中心”。泉州市工商局成立了泉州商标交易服务中心。我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经跻身全省先进行列。
(七)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宣传、广电等单位积极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工商、版权、知识产权、司法等单位抓住“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五五”普法等有利时机,开展广场宣传、知识产权论坛、报告会等活动。各级党校、人事等部门面向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全市共分发知识产权宣传材料40多万份,举办各类知识产权讲座和培训400多场次,培训人员近10万人(次)。
“十一五”期间,我市知识产权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不平衡,各县(市、区)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二是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与我市财政收入的总量和增幅相比仍显不足。三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总体偏少、质量不高,尤其是发明专利所占的比例仍然偏低。四是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不强,专利信息的开发利用还不够深入。五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匮乏,专利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不多,服务能力不强。
二、面临形势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进入经济结构调整期、经济治理机制变革期、创新集聚爆发期和新兴产业孕育期。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但也孕育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国际层面看,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一方面,进入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发达国家正在积极通过知识产权布局和运营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先机,知识产权成为国际贸易竞争的主要壁垒;另一方面,国外就知识产权对我国持续施压,使我国在产业升级和市场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着知识产权屏障。
从国内层面看,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把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并列的国家战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10年1月,省政府颁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2010年7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这是我省知识产权发展史上的第一次全省性会议,对下一阶段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这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表明中央、省里已经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动力,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泉州发展层面看,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吹响了泉州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号角,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推动泉州跨越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专家库,壮大专利和版权代理队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2011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企业创新大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十二五”时期泉州进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阶段,要实现由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在转变中实现跨越,进一步凸显泉州在海西建设大局中的支撑带动作用,需要更加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研究、思考和解决“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把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作为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内容,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与支撑作用。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实施《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紧扣《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我市实施“两个加快”、推动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位居福建省前列,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结构趋于合理。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得到完善,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度提升。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分别增长12%、1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发明专利占全部专利申请量的比例逐年提高。到2015年,累计获得专利授权3万件以上,每十万人口发明专利当年授权数达到6件以上,国外专利申请有较大的增长。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2万件,福建省著名商标达到1000件,驰名商标达到8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15件,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量达到500件。版权自愿登记数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逐年递增。地理标志产品数量达到8个以上,力争拥有福建品牌农产品50个,植物新品种数量有新的突破。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著提高。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组织实施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各项工作。培育国家、省知识产权强县(市、区)7个以上。新培育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50家以上,培育国家级、市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40家。完善福建省专利技术(泉州)展示交易中心建设,争取建成国家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推进泉州商标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建立1~2个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1~2个省、市级版权产业基地和2~3个创意产业园,版权及相关产业产值年平均增长率力争达到10%。进一步完善泉州商标交易服务中心。围绕传统知识资源的传承、开发、利用和保护,初步建立传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用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持续改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并不断创新保护模式,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司法保护进一步得到加强。省、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达到100家。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初步形成。泉州石雕、木雕、铁观音制作技艺、德化陶瓷烧制技艺、南音、北管、梨园戏、木偶戏和高甲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传统知识得到有效保护。
——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的衔接。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探索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有较大的发展,培育3~5家专利代理机构、5~10名专利代理人。
——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深度、增强宣传针对性和时效性,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建立2~3个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全市举办各类知识产权讲座和培训达500场次,培训人员达12万人(次),公众对“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热线的知晓度与认识度大幅度提高,“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作用,加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鼓励和扶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及时申请国内外专利。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水平。鼓励企业开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做好新产品鉴定和优秀新产品的推荐工作。
2.推进商标品牌培育。指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更好地发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品牌效应,努力打造国际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国外商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主培育、国际并购等多种途径实现品牌国际化。积极培育高新技术领域和农(林、水)产品知名品牌。
3.促进版权及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鼓励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培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计算机软件等版权产业,加强传统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引导区域特色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名优特新产品的知名度。推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开发与利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载体建设。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深化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晋江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实施,将“晋江品牌之都”的资源优势转变成为具有晋江特色的知识产权优势;推进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南安市、安溪县等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实施,形成具有知识产权工作特色的区域,并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不断壮大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和版权重点保护企业工作队伍,引导其先行先试,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2.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专利的独占、许可、防御等多重功能,制定和实施适合自身发展的专利战略,提升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支持企业将自主专利技术或引进关键专利技术进行实施和转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促进专利的实施与产业化。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用联盟,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推广、运用一批专利技术。引导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产品、重大科技专项产品的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国际化的方法和途径,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
3.提升商标品牌效应。引导企业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商标策略,并不断丰富商标内涵,提升商标附加值。进一步深化品牌带动战略,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并购重组”的方式,壮大经营规模,形成具有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着力创建国际品牌。整合区域产业资源,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发挥“中国鞋都”、“中国瓷都”、“中国拉链之都”、“中国建材之乡”、“中国纺织产业基地”等国家级区域产业品牌的国内外影响力,形成“区域品牌加企业品牌”互促互动的良好格局,提升泉州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4.加快发展版权及相关产业。加快发展工业创意设计,重点抓好一批产品研发和工业设计项目,打造海西设计创意基地。以动漫原创为核心,努力培育壮大创意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泉州(德化)陶瓷创意产业园、惠安石雕文化创意展示专业园区、泉州(安溪)茶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特色文化创意园区,形成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推动德化县成为中国乃至发展中国家版权产业示范基地。建立传统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及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促进南音、北管、南戏、南少林、南建筑、南派工艺、“春生堂”、“灵源”等具有泉州特色的传统产品、技艺和老字号的收集、整理、传承和保护,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
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优势,构建全市专利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5·26”工程,加强“鞋博会”、“海博会”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相互衔接。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将专项行动的有益做法转化为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市、县两级司法部门要长期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有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不断创新司法先行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探索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与效率,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在坚持调判结合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大力构建处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多元解纷机制,以妥善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推动知识产权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强化司法惩处力度,有效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提高侵权行为代价,最大限度地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法制的层面上鼓励与保护创新创造,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各类工商组织协商解决内部纠纷和联合应对国际诉讼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技术领域和出口产品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动态分析与对策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反馈的机制,及时引导行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国际知识产权壁垒,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四)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强化泉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协作配合,形成全市共同推进知识产权的工作格局。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落实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泉州市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对各级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立项前进行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在战略研究制定、重大经济项目立项、重大技术引进时利用专利信息进行检索和分析,避免重复投资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知识产权指标作为职称评定、职级晋升、工资晋级等的重要依据之一;落实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奖酬制度,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技术资料与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能力。
(五)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能力
完善各类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充实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和服务体系,形成能满足社会不同层次需求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机制平台建设与宣传工作,推动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长效机制建设。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培训等服务业,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六)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扩大对外及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经验。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闽粤两省沿海城市、全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等渠道,探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信息沟通和业务磋商等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发挥泉州对台区位优势,贯彻落实中央、省对台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针政策,围绕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建设,为台资企业及申请人在大陆申请专利、版权登记、商标注册提供便利,推动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五、重点工程
(一)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工程
1.实施专利引领计划。引导产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鞋服、建筑建材、食品饮料、工艺制品等优势产业,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形成一批改进的自主专利技术,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加大对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光电信息、造纸印刷等成长型产业链高端环节的研发和设计,形成一批关键和核心专利技术池,支撑产业发展。在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部署、掌握和拥有一批带动产业跨越发展的核心专利技术,引领产业发展。加快福建省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南安)基地建设。
2.建立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开展专利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加快全市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出台《泉州市专利产业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在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相对集中并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产业园区中认定一批专利产业化基地,落实国家、省已经出台的鼓励专利产业化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基地内企业的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提升产业竞争力。
3.建立行业专利联盟。在已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专利聚集的行业,建立以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若干家企业为主体的行业专利联盟,联盟内企业采取交叉许可、技术交换、资源共享等方式进行合作,对外共同许可专利技术,并形成新的技术资源。制定和实施联盟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整合联盟的专利资源,发挥专利组合的作用,形成集成创新合力和集群优势,实现从零散制造到共同创造的转变,提高抵抗风险和有效应对国内外技术壁垒的能力,增强行业整体发展能力。
(二)发明专利创造能力提升工程
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围绕本领域关键技术领域加大研发力度,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权利稳定性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发明专利,抢占制高点。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兼并、特许经营、许可、联盟等方式,获得所需的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落实知识产权激励政策。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泉州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若干规定》、《泉州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激励政策措施,加大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外(地区)专利授权以及各类试点示范单位等的扶持奖励力度,调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推动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落实省、市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完善区域知识产权政策,促进本地区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的提升。
3.开展知识产权特派员服务活动。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工作者、优秀专利代理人和商标代理人、专利信息分析专家等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提供咨询等服务,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制定和实施企事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使企事业单位树立知识产权主体意识,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市场竞争力。
(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5·26”工程
1.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市、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依法推进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专利行政执法专职人员数量,稳定与发展执法队伍。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完善专利行政执法上岗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条件。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规范性、严肃性与协调性。
2.完善专利执法协作机制。知识产权、公安、工商、海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质检、农业等部门加强执法协作。强化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进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共同提高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效率。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专利行为和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深化跨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进闽粤两省沿海城市等跨地区执法协作。
(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拓展工程
1.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我市现有的泉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等资源,建立专利信息公共电子阅览室,推广应用一批知识产权信息化软件。鼓励和支持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及优势企业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围绕重点产业、行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专利价值评估、专利预警等专利信息加工增值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企事业单位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支撑。
2.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福建省专利技术(泉州)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探索有效的运行模式,促进专利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完善泉州商标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泉州商标馆在商标权展示和转让、闲置商标盘活、商标权质押贷款、商标法律法规培训及商标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作用。支持泉州市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建立涵盖专利、商标和版权的综合性交易平台,为专利、商标、版权提供申报、咨询、产品展示、交易等服务。推动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鼓励企业以拍卖、许可、转让、质押等方式提升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3.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充实知识产权专家队伍,加大“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公益电话的宣传推广力度,整合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维权援助的资源,加快建立网络举报投诉渠道,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用好维权援助资金,重点为困难企业和个人提供维权援助服务。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集体维权工作,提高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4.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实施《泉州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2011~2015)》,支持和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运行规范化的品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利代理、专利检索分析、专利资产评估、专利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等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培育专利中介服务市场。大力培养专利代理人才,培育一批能够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业、具有实务技能的中介从业人员,不断壮大知识产权服务队伍。
(五)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
1.加大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力度。泉州行政学院以及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面向党政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专业培训,培养一支具备知识产权实务技能的知识产权工作队伍。推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通过法律硕士、双学位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等院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托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市科技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与队伍建设。
2.实施“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列入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逐步培育和引进一批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知识产权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重点培养10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100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1000名从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的专业人才,不断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3.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建立涵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的知识产权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我市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参考和咨询指导;对专利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工作提供对策和建议;对市专利奖、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专利技术引进的评审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六)知识产权惠农工程
综合运用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等知识产权,探索创新知识产权惠农模式。推进蔬菜、果品、饮料、花卉、畜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以及其他涉农领域的技术创新,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惠农专利产品、专利技术,积极引导一批农(林、水)产品注册商标和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植物新品种培育,发展一批拥有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利用“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推动特色农业产业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品牌化发展,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七)知识产权泉台合作工程
发挥泉州对台区位优势,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和台胞投资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化与台湾地区在知识产权信息、申请注册、保护、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互通。鼓励台资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和著作权登记,指导涉台企业商标品牌创建工作,主动为台资企业及申请人提供指导和帮助。促进泉台两地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执业培训、业务研讨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支持台湾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来泉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参加大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等资格考试,充实我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队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知识产权重要工作。泉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资金投入,泉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随着财力的增长适当增加。每年组织评选泉州市专利奖,对获得国家专利奖的项目给予表彰和奖励。国家、省知识产权强县(市、区)要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其他县(市、区)政府也要根据实际安排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促进本地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的提升。推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规模以上的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建立知识产权奖励机制,落实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已出台的专利扶持和奖励、品牌创建、标准战略实施等奖励政策,加大对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涉外专利的资助和奖励力度,激发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申报各类知识产权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
(三)优化政策环境
在制定出台产业发展规划、结构调整、科技进步、人才引进、创投融资等政策中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的政策导向,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文化与知识产权的政策衔接。各有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科技奖励、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行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园区认定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将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相关单位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考核标准,并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评价内容。推进政府采购优先购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或产品,优先购买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品牌的商品和服务。
(四)营造舆论氛围
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纳入“六五”普法主要任务之一,纳入道德教育、诚信建设等全民思想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中,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科技•人才活动周”、“科技三下乡”、“商标宣传月”、“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渠道和途径,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继续推进“泉州商标馆”建设,将其打造成我市商标事业“展示的窗口、交流的平台、宣传的阵地”。泉州电视台、泉州人民广播电台、“泉州晚报”等媒体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重大事件、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的力度,每年发布泉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营造知识产权工作环境,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强化监督评估
泉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定期检查通报工作动态;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体系,定期汇总分析和评估,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分工的单位和经办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分别由监察机关给予效能告诫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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