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通知
深市质委〔2014〕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切实改进和加强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制定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委字〔2014〕20号)的要求,我委对照《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所列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监管办法。现将制定的19项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
(共19项)
0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经营监管办法
0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办法
0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机构监管办法
0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造计量器具监管办法
0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监管办法
0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管办法
0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办法
08.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09.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10.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11.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添加剂生产安全监管办法
12.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办法
1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办法
1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生产监管办法
15.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监管办法
16.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监管办法
17.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办法
18.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经营监管办法
19.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经营监管办法
0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经营监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规范改革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改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做好广告经营许可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市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深府函〔2013〕28号),结合我局广告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办法。
一、监管职责
本局是全市广告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广告经营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监管以下事项:
(一)承担对未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广告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承担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查处不按规定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报送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材料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开展广告经营专项检查。
(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监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二)《广告管理条例》。
(三)《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
三、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机制
商事主体是广告经营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对广告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商事主体从事广告经营前须主动向广告许可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广告经营。
对广告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
(一)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广告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是否具备广告经营资格条件;是否建立广告审查制度以及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况。
(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每年12月1日至30日为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时间,凡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经营单位必须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广告经营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广告经营资质标准规定的要求;广告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合法程序取得广告经营资格;是否按照审批登记的事项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合同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执行广告审查员管理制度和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制度情况;执行广告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和广告收费备案制度、广告财务制度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三)约谈负责人。对广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对广告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引导规范经营。
(四)开展广告审查员培训。不定期开展广告审查员培训,提高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审查水平。
四、对广告经营单位的信用监管措施
(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应用:
市局和分局根据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的使用办法,定期查看和下载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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