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珠府办函〔2015〕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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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
珠府办函〔2015〕10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实现新跨越。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2015年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府函〔2015〕28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30号)精神,2015年,市应急管理专家组要紧紧围绕“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目标,积极作为,全面发挥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一、理论研究
(一)依托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公益组织、应急志愿者组织等高校和社会组织作用,整合高校和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规律,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二)学习深圳市构建“大应急”成功经验,积极研究探索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应急管理机构协调性。
(三)参与研究制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指南,实现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标准化。
二、决策咨询
(一)通过发放调查表、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积极参加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等工作,全面摸清全市应急管理情况。
(二)积极参与我市应急工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按照“适度超前”原则,为科学编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谋献策。
(三)定期组织召开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座谈会。
三、宣教培训
(一)结合国内外发生的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积极参与应急模拟避险体验大篷车到社区、学校、企业、乡村开展应急知识技能宣教和应急装备操作、应急灾难体验等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继续创新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渠道和形式,采取形式多样,生动形象的方式,做好应急常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市民的公共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识别水平。
(三)充分发挥专家权威作用,主动及时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为公众解疑答惑。
四、科技支撑
(一)指导市、区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尽快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指挥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
(二)指导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三)指导和会同市广播电台推动珠海应急广播频道开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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