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3005号)精神,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计40天。为了做好今年我市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安全和重点物资、节日供应物资运输畅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机制

春运工作关系到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原则,切实抓好2011年的春运工作。为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运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宋永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祖广市工信委主任

成员:姚成市工信委副主任

苏传忠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瑶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世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邓锡颜市民政局副局长

唐广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卢靖武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董永强市物价局局长

邓远新市工商局调研员

易富林市安监局副局长

邓红玉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锡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主任

钟铭防城港铁路运输段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由姚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名单另文通知。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协调工作,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职责,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也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掌握客流动态,科学安排运力,提高应变能力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2011年春运客流预测,提前科学安排运力,制定好运输方案和应急运输预案。交通部门要重点抓好各县(市、区)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公路、水运要再加开班(航)线、提高运力、加强安全监管上加大工作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成品油供应部门要保证油料供应工作。

春运期间,铁路运输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我市港口物资、确保重点企业生产正常运行。要充分利用春节客流低谷时段,突击抢运电煤和疏港工作。

今年春运面临旅客运输增多和低温凝冻天气的考验,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密切沟通、配合和支持。一要建立沟通渠道,通报各自的运输情况;二要加强协作,发挥综合运输效力;三要重点突出快速应急保障,在出现交通事故、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局部地区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公告。

三、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当前运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事故或事故征兆时有发生。因此,要认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

(一)抓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和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工作。春运开始前,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监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安全投入使用。春运中,公安、铁路、交通、航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维修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例检制度,确保营运车船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其他临时参加春运的车辆如旅游客车以及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运送单位内部人员或民工的客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对从事春运的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和管理,并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

(二)督促各运输企业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客运站、客运经营业主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凡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立即对其停业整顿。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使其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要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车站、码头要做好违禁物品的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出行。要坚决禁止非法改装车、农用车、报废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

(三)抓好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当地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不要随意在铁路上私设道口;铁路部门要在春运期间组织人员对市道口办尚未监护,但车辆、行人通过又较多的铁路无人看守道口进行临时监护。

(四)抓好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力保农村短途客运的安全。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是交通管理中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各级政府要认真按照《关于的进一步加强我区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5〕4号)要求,充实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负责乡镇辖区危险路段及通往各乡、村主要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继续落实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和客车超载的监管力度。同时,在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公安、安监、交通、农机部门要密切与乡(镇)政府联系,组织联合整治工作组,加强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特别是圩日、节假日、民俗活动期间农村道路的管理,严格查处、取缔非客运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和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

(五)加大对影响春运安全、畅通的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和施工路段的管控整治力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中未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大,不整改将会严重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路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提出有关治理措施和管理意见,由政府协调各方,争取尽快解决;必要时,可以对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要继续抓好“双超”的治理工作。各地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在继续抓好公路客车严重超载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成果,确保国道、省道运输畅通。

四、完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时间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映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

五、做好防控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易发季节。春运期间人员流量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疾病流行防控工作。要努力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所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日常清洁卫生、消毒和通风工作,配置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提前储备防控所需的物品、药品,有效地做好传染疾病防控工作,以防止流感等各类呼吸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六、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氛围

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强化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交通部门和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并提供电话订票、网上订票等新型服务。春运期间,交通部门要合理增设售票网点,组织上门售票或流动售票,延长预售时间,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旅客运输正点率。要坚决打击“拉客”、“载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稳定客票价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航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出行安全提供方便。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做好进城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

春运期间,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春运信息动态,弘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促进作用。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2011年2月27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委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张俊锐;电话:2822852,15107708734;传真:2823687,E-mali:[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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