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更名为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更名为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南府办〔2014〕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更名为“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不再为委员会成员,增加市工信委分管副主任为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及职责明确如下:

一、调整后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分管副市长

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成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物价局局长

市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市城乡建委分管副主任

市规划局分管副局长

市发改委分管副主任

市住房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市审计局分管副局长

二、委员会职责:

负责审议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式、出让起始价、出让底价以及讨论决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其他重大事项等。

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委员会会议材料的筹备,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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