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南宁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2011年南宁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我市将实施30个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列为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社区组织办公条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为社区组织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

二、总体目标

为适应新型城市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社区基础设施,满足居民的服务要求,我市采取补助新建、扩建、置换等方式,建设30个社区办公用房,以解决部分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严重不足的问题,使我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总体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建设标准

(一)新建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按钢混结构建设,设计结构和建筑结构必须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

(二)改建或扩建后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三)新建的示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四)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水、电、网络及电话等配套设施齐全,环境绿化美化,场地道路硬化。

四、项目安排和配套原则

(一)项目安排。2011年,市财政专项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各城区可以自选调剂落实具体项目。

1.新建20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其中,兴宁区4个,江南区4个,西乡塘区5个,青秀区4个,邕宁区2个,经开区1个。

2.新建5个示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其中,兴宁区1个,江南区1个,西乡塘区1个,青秀区1个,良庆区1个。

3.扩建5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其中,兴宁区1个,江南区1个,青秀区2个,良庆区1个。

(二)项目资金。(1)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市财政补助30万元/个,城区配套30万元/个;(2)改建或扩建项目,市财政补助17万元/个,城区财政配套17万元/个;(3)新建示范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市财政补助60万元/个,城区财政配套60万元/个;各城区、开发区的配套资金由城区人民政府足额安排,配套到位,保证专款专用,在4月20日前由城区人民政府向市民政局出具资金承诺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4月)。完成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建设的立项、报建、设计和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开工建设(2011年4月至5月)。完成项目招标,开工建设;

(三)施工阶段(2011年4月至12月)。按时保质地开展项目施工建设,12月20日前主体完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部门配合,齐抓共建。各城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负总责,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城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要分别成立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由民政部门牵好头,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财政部门抓好资金运作和配套,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国土部门要做好用地报批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项目落地;规划部门要做好用地规划和协调;建设部门要减免设计费用;人防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免人防费用;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建的格局,共同抓好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工作。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城区人民政府要在盘活和利用好现有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基础上,对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新建项目要选好地址,搞好设计;改建扩建项目也要作出改建扩建方案。项目的建设规模不能低于市规定的标准,城区配套资金充足的,可以提高标准,但不能留资金缺口。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到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确认的建设项目,由市财政局核实下拨补助资金。市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分两批拨付,第一批于当年初拨付资金总额8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批待项目工程完成后拨付总额的20%。各城区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建设项目在2011年12月20日前主体完工。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