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梧政办发〔2012〕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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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2〕110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梧州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梧州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
为全面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发挥专利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和对外贸易中的作用,以推进创新型梧州市建设为宗旨,以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桂政发〔2011〕81号)、《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桂政办发〔2012〕9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进行阶段性部署,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千亿元产业重大战略举措。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富民强市为宗旨,以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目的,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比较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为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国家、自治区战略为指导,总体发展与突出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部门协作与上下联动相结合,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体现创新与注重实用相结合,精神褒扬与经济激励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自主创新,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引领产品、技术潮流的力量;全市发明申请量、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率及授权数量大幅度增加,发明专利有效维持。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基本健全,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得到改善,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努力完成自治区分配我市“十二五”时期发明专利申请2017件任务数,发明专利申请量平均每年超过或接近翻一番,到2015年,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
四、领导机构
成立专利申请倍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凯市长
副组长:彭健铭副市长
成员:玉振明梧州学院副院长
徐远洲市政府秘书长
刘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文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旭长市工信委主任
阳永煊市教育局局长
曹垂龙市科技局局长(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
刘廷市财政局局长
周晓飞市人社局局长
吴福安市环保局局长
韦俊市住建委主任
苏建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柱材市农业局局长
谢善高市林业局局长
曾一戈市商务局局长
温伦市文新局局长
吴福市卫生局局长
英志光市国资委主任
叶春生市国税局局长
赖增煜市地税局局长
喻爱民市质监局局长
郭江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赖启第市法制办副主任
赵春宝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朱明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唐云凯团市委书记
李巧扬市科协主席
李?真市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推动我市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争取自治区政策、资金对我市工作的支持,指导各县(市、区)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曹垂龙同志兼任。
五、重点任务
(一)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倍增工程。
充分发挥政府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对全社会创新活动的引导作用。各级科技、财政和知识产权部门要制定完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导向,把发明专利申请和产出作为各级政府专项计划项目立项的条件和验收的指标,大幅提高财政资助的研发项目发明专利产出率,“十二五”时期,共产生发明专利申请2017件,其他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与科学技术相关计划项目也应当制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措施。
1.百亿元产业科技攻关项目。在再生资源、制药、机械、造船、食品、有色金属、林产林化等产业领域,优先支持具有明确发明专利产出目标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形成发明专利申请560件。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在高性能金属新材料、生物质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先支持发明专利产出前景明朗的前沿技术和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形成发明专利申请200件。
3.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在高效动植物育种、高效优质安全种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数字农业与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与绿色农业等领域,优先支持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为主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攻关项目,形成发明专利申请100件。
4.现代服务业和民生科技攻关项目。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旅游、信息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服务业,以及在生态环境、人口健康与食品安全、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优先支持以现代电子信息、医药创制、标准监测等技术的科技攻关,形成发明专利申请100件。
(二)创新平台发明专利倍增工程。
坚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同时,推动各创新平台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大量获取发明专利授权。市发改、工信、教育、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应当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状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认定或考核体系,推动各类创新平台迅速成长为具有显著创新优势的发明创造高地,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着力追求研发成果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大量申请发明专利。“十二五”时期,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共产生发明专利申请460件。
1.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优先支持通过自治区级认定并围绕产业发展前沿,开展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形成发明专利申请400件。
2.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优先支持通过自治区级认定并进行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促进电信号与信息处理等学术制高点,形成发明专利申请30件。
3.在校学生发明创造建设项目。引导支持在校学生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的新举措,营造创新创造的校园文化氛围。鼓励和资助大学生将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形成发明专利申请30件。
(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倍增工程。
以培育并充分释放企业发明创造的原动力、强化企业发明创造主体地位为目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完善发明专利工作机制和制度,优先支持企业实施能够大量产生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创新项目。“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共申请发明专利400件,带动全市各类企业共申请发明专利150件,发明创造主体地位显现。
1.提升企业发明创造能力。重点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快建立完善研发机制,夯实研发基础。同时,引导和支持企业有效利用专利信息资源,系统分析相关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制定针对性的企业专利战略,正确选定技术研发方向,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完成一大批发明创造。
2.挖掘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潜力。针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求,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布局培训,指导企业以有效保护发明创造为目标科学布局专利申请。同时,推进专利服务机构与企业的联系服务机制,建立企业内部专利岗位,帮助企业提高将创新成果专利化的技巧和能力,提升创新成果专利化比例。
(四)全民参与发明创造大行动。
以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十二五”时期,全市社会发明人提出的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0件。
1.鼓励企业职(员)工发明创造。发动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创新创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职(员)工的发明创造意识。深入开展青年职(员)工“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进一步突出对小发明小创造的鼓励。鼓励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职(员)工发明创造能力。鼓励企业制定完善发明创造奖励措施,大力表彰职(员)工发明创造先进典型。
2.鼓励在校学生发明创造。探索引导支持在校学生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的新举措,鼓励开展以发明创造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学生发明创造与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举办学生发明创造与科技创新成果展,营造创新创造的校园文化氛围。鼓励和资助大学生将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将专利成果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激励因素。
3.引导和鼓励青少年发明创造。利用青少年报刊、中小学生报和共青团、少先队网站,大力宣传发明创造知识。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中,通过设置发明创造专题展区等,加大对学生专利成果参赛的鼓励,培养青少年专利意识,积极将小发明小创造申请专利。举办青少年发明创造大赛,评选一批小小发明家。
4.开展发明创造科普活动。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发明创造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积极实施创新方法进百企行动计划,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发明创造咨询,讲解发明创造理念与科学方法。在有关科普展览展示中,设发明创造展区,在科普大篷车等流动科普设施中设发明创造科普宣传栏目,将发明创造知识作为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日、科普进社区等重大科普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热心发明创造的社会人士科学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申请发明专利。
(五)创新成果专利化引导行动。
在加强自主创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办法,以资助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年费维持发明专利权以及发明专利奖励为重点,着力引导广大发明人将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化。“十二五”时期,市本级资助发明专利申请2000件,资助发明专利权300件,奖励获授权发明专利300件;各县(市、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共1000件。
1.加大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力度。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显著技术创新特征和潜在市场应用前景,且第一申请人为行政辖区内的法人或常住地在行政辖区的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项目,发明专利申请费、审查费获不获得减缓均按实际发生额资助;对于委托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申请的,代理费资助标准从每件800元提高到2500元,以鼓励更多发明人借助专职申请代理服务提高申请质量,提高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率。
2.资助发明专利年费。资助权利人维持先进适用关键核心发明专利,延长发明专利寿命。从2012年起,市本级把发明专利年费纳入资助范围,有效发明专利权利人缴纳年费确有困难的,对授权后前6年的年费,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年费减缓比例,属于职务发明的资助当年应缴年费的70%,非职务发明的资助当年应缴年费的85%。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减缓年费的发明专利,不予资助当年年费。
3.加大发明专利奖励力度。市本级统一专利授权奖励标准,增设奖励项目。一是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统一按照每件1000元给予奖励。二是增设梧州市专利奖,每年对运用后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获国外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获中国专利奖的专利以及专利申请先进企事业单位和先进县(市、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按《梧州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梧知字〔2012〕6号)进行奖励。
4.支持企业引进发明专利进行再创新。鼓励企业以专利权转让方式从市外引进先进适用关键专利技术并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借力增加我市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再创新并形成新优势。“十二五”时期引进发明专利50件,经消化吸收再创新申请发明专利50件。本级发明专利引进项目,由市财政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参照我市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六、工作部署
(一)市属部门职责分工。
市发改、工信、教育、科技、财政、国资、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资源,加强集成联动和资源整合,形成推动全社会发明创造的工作合力。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大发明创造工作力度,将发明专利产出作为工程研究中心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协同市科技局,指导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实施发明专利倍增工程。
市工信委负责指导企业专利创造工作,组织发动企业积极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并申请发明专利,指导企业实施专利产业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协同市科技局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发明专利倍增工程。
梧州学院、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市内高等院校、职校加强科研活动中的发明创造工作,将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高等院校创新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各类学校鼓励学生发明创造。
市科技局负责研究强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利政策导向,牵头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倍增工程和创新平台发明专利倍增工程,将发明专利产出作为科技计划各类项目评审、立项、验收和鉴定的重要指标,支持和引导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申请发明专利。指导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倍增工程。协同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创新成果专利化引导行动。
市财政局负责本计划实施所需的本级财政资金的预算审核、统筹调剂、使用管理和监督。
市农业局和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指导农业和水产畜牧兽医业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农业和水产畜牧兽医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支持和发动所属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申请发明专利。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林业科技创新工作,组织林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支持和发动林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申请发明专利。
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食品、医药和医疗器械科技创新工作,组织食品、医药和医疗器械技术研发。市卫生局负责支持和发动所属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发明专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支持和发动食品、医药企业和医疗器械企业申请发明专利。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所监管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专利发明创造工作,组织发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积极申请发明专利,在引进大项目中努力集成引进广西区外发明专利。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倍增计划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完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本计划实施所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方案,负责专利统计和信息报送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创新成果专利化工程,指导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倍增工程,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全民参与发明创造大行动的开展。
市科协负责动员所属部门、学会组织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开展发明创造,组织开展专利申请、保护、推广应用等科普活动。
市总工会、团市委负责动员鼓励广大企业职(员)工、各界共青团员和青年踊跃参与发明创造活动。
市属其他各有关部门结合机构职能,推动本系统或归口管理行业的发明专利工作。
(二)县(市、区)职责分工。
发明专利拥有量按属地统计,各县(市、区)是完成发明专利拥有量数量指标的责任主体,也是引导和推动本辖区创新主体开展发明创造、将创新成果专利化的主体。各县(市、区)要围绕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科学量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倍增计划的责任制度。要参照市级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本地区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提升专利资助奖励政策的实施效益。
七、主要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计划实施。
市财政局在按现有渠道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同时,整合设立市本级专利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成果专利化工程的实施和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资金安排额度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力每年核定,逐步增长,纳入本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年度部门预算。
县(市、区)财政要相应设立本地区专利专项资金,保障发明专利工作必要的经费。落实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对发明创造的经费投入。建立促进专利质押融资协同推进机制,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等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另行修订本级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办法,制定本级专利专项资金安排方案。
(二)强化集成联动,凝聚引导合力。
建立健全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实施协调机制,市知识产权局要发挥专利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职能,切实做好全市发明专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加强部门合作,加强与县(市、区)之间的集成联动,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形成引导合力,共同推进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实施。
(三)发展代理机构,助推专利增长。
加大专利代理人才培养力度,组织、资助和奖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引进我市紧缺专业类别的市外专利代理人才,扩大专利代理人队伍规模,优化专业结构。推进专利代理机构建设,支持专利代理人申办专利代理机构,优化专利代理机构区域布局,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申办专利代理业务,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外专利代理机构到我区设立办事机构,支持市内各专利代理机构跨市承接专利代理业务或依法设立办事机构。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另行制定促进专利代理机构发展工作方案,所需的市本级财政资助经费纳入本级专利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四)疏通转化渠道,实现专利价值。
构建市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配备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大厅、专利转化交易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库和知识产权转化交易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以服务体系为支撑、运行机制为保障,立足广西、辐射全国、连接东盟、面向世界,为广大企事业单位、高校、中介机构、金融风险投资机构、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各级政府提供公益性的知识产权交易、专利展示推介、专利评估、专利信息、专利项目投融资等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交易的服务。
市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方案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另行制定,所需的本级财政资助经费纳入本级专利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推动发明创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倍增计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自治区推动发明创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强化对各级政府领导发明创造工作的考核,建立专利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政府专利绩效考核,明确“一把手”专利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发明创造工作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量化分解发明专利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发明专利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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