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七星关区青场镇大渔洞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七星关区青场镇大渔洞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1-3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七星关区青场镇大渔洞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15〕19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七星关区青场镇大渔洞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七星关区青场镇大渔洞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15〕19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毕节市示范小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毕府呈〔2014〕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七星关区青场镇大渔洞、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老道山木匠沟、大方县百纳乡高原水库、大方县六龙镇敞口龙潭、黔西县素朴镇龙洞、金沙县沙土镇花滩水库、织金县官寨乡神龙潭、纳雍县王家寨镇街上人、纳雍县龙场镇野猪窝、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移山水库等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请根据划分方案,尽快实地标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及警示牌等标识,加强管理,确保取水安全。
三、请按照保护饮用水水源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水源保护工作,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件:1.七星关区青场镇大渔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2.七星关区清水铺镇老道山木匠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3.大方县百纳乡高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4.大方县六龙镇敞口龙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5.黔西县素朴镇龙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6.金沙县沙土镇花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7.织金县官寨乡神龙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8.纳雍县王家寨镇街上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9.纳雍县龙场镇野猪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10.百里杜鹃管理区普底乡移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由省环境保护厅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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