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组织实施《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组织实施《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组织实施《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4〕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抓紧做好《方案》组织实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抢抓机遇。国家批复我省以省为单位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这既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机遇,又是我省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重大机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指导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把《方案》中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抓紧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沟通衔接,积极抢抓机遇,争取国家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支持。对接工作情况于2014年7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环境保护厅。
二、要落实目标任务。《方案》提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的目标,明确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迅速将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年度、到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按照时间节点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地、各部门落实《方案》,要重点突出着力构建科学的空间开发格局,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大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培育生态文化,创新体制机制。
三、要深化改革创新。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体制机制创新,紧紧围绕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先行先试,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有效模式。要着力完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评价考核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科学划定和保护生态红线。要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市场化交易制度。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四、要加大保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比照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推进《方案》实施具体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加大资金优化和整合力度,突出资金安排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要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生态文明进家庭、进校园、进单位,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形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省政府督查室要将《方案》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督办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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