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商标战略打造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商标战略打造品牌强市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不断增强我市商标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培育自主品牌,提升我市商标的价值,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品牌强市建设,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的总体要求,以打造品牌强市为目标,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大力培育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群体,充分发挥商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品牌自主化,实现注册商标数量的稳步增长。到2015年底,全市商标注册年均申请量达到5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数超过6000件,其中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数不少于300件、服务业注册商标数不少于500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数量取得突破性增长。

(二)品牌国际化,商标在外向型经济中的作用明显提升。在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国际注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全市的国际注册商标实现零的突破。到2015年底,商标国际注册量总数超过5件。

(三)品牌高端化,形成一批高知名度、高信誉度、高竞争力的优势品牌群体。到2015年底,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总量达到5件以上,河南省著名商标达到200件以上,安阳市知名商标达到300件以上。

(四)商标运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底,全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占规模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的比重达到30%以上。

(五)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及各主导产业要分别制定地区和行业的商标战略实施意见,有计划地推动商标战略的各项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联动的全方位商标工作机制。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使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工作

实施商标战略要紧紧围绕我市的发展大局,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服务。

(一)加大商标注册力度。注册工作是实施商标战略的基础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商标注册的宣传动员、服务指导,使企业真正认识商标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争取在商标注册总量上有所突破。

(二)加大“争创”工作力度。培育、扶持和争创安阳市知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工作是全市推进商标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全市创建品牌的梯队,加大帮扶力度,实现商标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

(三)抓紧抓好地理标志注册工作。充分发挥安阳具有三千多年厚重历史和自然文化遗产于一体的文化名城,名、优、特产品品种极为丰富的优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发具备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使我市的名、优、特产品能够快速“品牌化”、“包装化”,从而走向“市场化”。

(四)注重农产品商标开发使用。农产品商标的开发和使用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知名度,促进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和规模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和农业结构的调整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做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农产品商标的宣传、注册和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逐步向农村延伸。

(五)积极开发旅游品牌。我市是一个底蕴厚重、自然风光秀美的历史文化古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各有关单位,尤其是文化、旅游部门要重视我市文化产业、旅游品牌的商标注册和相关产品的开发工作,使我市的文化产业、旅游资源形成优势商标品牌,带动相关产业同步发展。

(六)做好后备资源储备工作。实施商标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不断培育新的名牌商标,扩大品牌队伍,还要积极做好已注册商标培育发展的后续跟进工作。全市各行各业要发挥行业优势,通过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形成自己的特有品牌,使更多的商标加入到我市品牌联合体。

(七)强化对出口产品国际商标注册的指导力度。为防止我市商标被国外抢注,造成出口贸易壁垒,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出口产品和有出口意向产品的企业提前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的指导。

(八)指导企业做好品牌广告宣传工作。加大商标广告宣传是提升企业知名度,争创驰名商标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为企业品牌宣传搭建平台,通过宣传使企业形象得到提升,使品牌声望得到提高。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6月30日前。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意见。二是召开全市商标战略推进大会。三是大力开展商标战略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四是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帮助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

第二阶段:2011年7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一是对重点企业积极引导,帮助其尽快实现目标。二是对我市出口产品企业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三是规范商标代理中介组织经营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一是帮助企业提高商标的自我保护和维权能力。二是帮助企业正确运用商标战略,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储备后续力量,保持可持续发展势头,全面实现各项战略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商标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组织,将加快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本辖区商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商标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商标战略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督查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建立奖励资金落实和使用监督机制,一方面要按时落实奖励政策,另一方面要督促企业将奖励资金切实用于商标品牌的扩大宣传和品牌创新,进一步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强宣传力度。一要努力营造推进商标战略的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导向作用,加强企业商标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我市商标品牌的公众知晓度。二要充分发挥商标协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商标代理中介组织在商标品牌培育、宣传、保护、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推进商标战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三要大力宣传和普及商标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界的商标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商标、爱护商标、发展商标的良好氛围。

(四)提高服务质量。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引导和服务上作文章,积极发动、引导、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和其他组织做好商标注册工作和推进品牌发展工作,当好商标注册的指导员、服务员、督导员。一是对有市场前景可以注册而未注册的产品(服务)商标,要动员其尽快申报注册商标。二是对产品已经定型的企业,要引导其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进行商标注册。三是对出口外向型企业,要动员其尽早到产品出口国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将自身品牌处于法律保护之下。四是对具有浓厚地域特点和市场前景看好的农产品,要动员其申请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五是对我市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人文、自然景观及文化遗产等重点保护的商标资源,要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积极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商标注册建议,切实保护本地商标资源。

(五)落实奖励措施。为保证商标战略工作的顺利实施,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安阳市知名商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提供融资政策。要抓紧出台商标贷款管理办法,为商标品牌企业提供发展资金。

(七)开展示范活动。大力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和“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活动,以示范活动带动全市商标战略工作全面提升。

(八)打击侵权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保护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强化商标行政执法,切实履行好经济卫士职责。同时,要加强与知识产权、公安、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形成职责清晰、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公安、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为我市商标品牌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九)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我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该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各县(市、区)培育注册商标和建立商标档案情况实行季报制,由当地工商局牵头收集情况并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0日前以文字材料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安阳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安阳市彰德路73号314房间,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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