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鹤政〔2013〕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标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战略,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近年来,我市积极支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注册和使用商标,在扩大商标注册量、运用商标无形资产、发展品牌经济、提升鹤壁形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市商标工作还存在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不强、商标质量不高、商标发展不平衡、商标培育保护力度不大等问题。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商标权的氛围,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争创鹤壁市知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努力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尽快提升我市商标品牌知名度,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我市商标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能力,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经过努力,使全市商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商标工作,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商标认知程度普遍提高,商标知识日益普及;注册商标总量显著增加,商标国内注册量与我市经济总量规模相适应,国际商标注册量与我市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商标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致力培育具有较高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和较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商标保护氛围更加浓厚,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社会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全面增强。到2020年,力争全市注册商标达到3000件,知名商标达到100件,著名商标达到60件,驰名商标达到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零的突破,把我市建设成体制完善、保障有力、效果显著的商标强市。

三、培育重点

按照纵向提升层次、横向扩展阵容的思路,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形式发展商标,积极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等,努力实现我市商标数量上和质量上的新突破。

(一)做强工业商标

——围绕产业集聚,建设商标品牌示范地。围绕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点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商标品牌。鼓励企业走具有特色的商标发展之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商标。加大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争创力度,建设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围绕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培育产业品牌集群。按照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先导产业发展要求,加大对煤电化材、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电子信息、金属镁精深加工等产业商标的培育力度,实现商标持有率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行业品牌。

(二)做优农业商标

——加快培育“永优”商标,助推粮食种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全国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市的优势,围绕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培育以“永优”为代表的粮食系列优势商标和国家级农产品品牌,形成优势品牌集聚发展的品牌体系,带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大力引导粮食深加工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与工业融合快速发展。

——加快培育“淇河三珍”,寻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突破。淇河鲫鱼、缠丝鸭蛋、无核枣等三珍特产,因具有独特的产品特征与品质质量,成为鹤壁的独特资源。要尽快形成统一的申请主体,组建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达到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条件,使我市特色产品成为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的名特优产品。

——加快培育“乡村品牌”,服务农业生产经营。深入开展“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指导1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开展商标订单经营,力争每个乡镇有一个在当地有影响的涉农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知名度,提高农业生产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做大服务商标

——围绕发展城市现代服务业,突出现代物流、金融、文教、信息等服务业,实施品牌经营。引导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知名企业拓展经营网络,以服务商标品牌为纽带,采取直营连锁、特许连锁等现代经营方式,积极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重点抓好批发、餐饮、旅游等行业,培育优质服务品牌。积极引导大型批发市场、商业连锁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方式,培育知名品牌。鼓励支持旅游景区、宾馆、餐饮业、旅行社等注册服务商标,创新营销模式,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围绕建设文化强市目标,依托独特的文化资源,引导培育品牌文化企业,形成品牌效应。支持引导传媒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等产业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提升我市文化产业外向度和辐射力。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整合提升古遗址群和兵法、禅修、自然、人文等文化体验功能,着力构建新型旅游产业链。推动浚县古庙会、民俗文化节等传统节会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创意研发一批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国内知名、省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商标品牌。

——围绕提升市场现代化水平,引导我市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注册和使用服务商标,加强品牌建设。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影响力强、辐射全省的专业品牌市场,实现商标品牌与市场品牌互动共建。鼓励各类专业市场完善相关功能,积极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实现传统市场向集约化、品牌化、现代化模式转变。加强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品牌建设,增强商品集散能力,引导和扩大消费,增强我市农副产品集散辐射能力。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鹤壁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中级法院、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层面,高度重视商标战略,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确定重点帮扶企业、工作目标任务和奖励服务措施。工商部门要大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积极帮助、指导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抓紧制定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扶持优惠政策;金融部门要做好争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工作;科技部门要支持争创企业引进科技项目、技术、人才;商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提供优质服务;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激励机制。市政府设立商标战略专项奖励基金,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准注册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各县区政府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优先鼓励支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先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合资合作、股票上市、股权置换、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加快做大做强。鼓励企业以自有品牌出口,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有关出口的扶持和发展政策,不断开拓国际市场。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种费用,可按有关规定计入管理费用。金融机构要采取商标权质押贷款等办法,为企业融资开辟新渠道。

(三)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保证,也是商标工作的核心。要充分发挥北方十省(区、市)行政执法协作网和九省四市、中部六省、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共同强化区域性商标保护工作机制。加大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扶优治劣,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和发展品牌,切实保护品牌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利益。

(四)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商标代理、咨询、评估、交易、诉讼、援助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职业培训,规范资质管理;建立商标梯队培育发展机制,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支持帮助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商标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商标领域专业人才交流。加强商标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支持建设规范的网上商标交易平台,多渠道盘活利用闲置商标资源,提高商标资源使用效率。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商标品牌的宣传策划,引导群众识别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举办多种形式的商标推介和展示,举办商标培训、座谈、研讨班,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引导企业自觉运用商标品牌策略参与市场竞争。发挥各有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商标培育、宣传、保护、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商标品牌战略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企业主动运作、政府积极引导、部门大力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关注、爱护、发展商标品牌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知名、著名、驰名商标认定数,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每百户市场主体持有商标量等指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督查商标战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每两年评选一次实施商标战略先进单位、示范县区、示范企业和先进个人并给予表彰。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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