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13〕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12日

焦作市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标准粮田建设,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四化”同步协调发展基础,根据《河南省高标准粮田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化”同步协调发展的要求,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工程建设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与管理服务、科技服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配套,实现内涵式、集约化发展。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集成技术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提高粮食生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为加快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努力实现“四保”目标。保面积。将高标准粮田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划定为永久性基本粮田,统一编号,建档立卡,遥感监测,有效保护日益稀缺的耕地资源,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保产量。按照年亩产125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的要求,配套农田基础设施、农机等物质技术装备,显著提升耕地的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单产水平,确保2020年粮食生产能力达到23亿公斤以上。保收益。优先将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内的农民转移到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土地流转,开展统一经营,有效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保服务。设立高标准粮田行政管理所和农业技术区域服务站,确保执法管理、技术服务及时到位。农机、植保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一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具体任务。通过整合资金、落实政策、集中布局、配套服务,统筹推进田间生产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集中打造“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2013年,建成39.52万亩高标准粮田,其中:28个万亩方,面积33.98万亩;18个千亩方,面积4.96万亩;15个百亩方,面积0.58万亩。2014—2015年,建成高标准粮田50.07万亩,其中:33个万亩方,面积40.92万亩;35个千亩方,面积9.08万亩;1个百亩方,面积0.07万亩。

二、重点建设内容

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项目,确保高标准粮田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电网配套,提升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促进科技服务水平、粮田管理水平、农民种粮水平提高。

(一)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1.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计划投资850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建设高标准粮田3万亩,田间工程在年底前完成。到2015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26万亩,建设高标准粮田8万亩左右。建设内容:通过对高标准粮田规划区进行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实施水利、农业、林业、农机和科技等综合措施,把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建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农机化、科技新,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可持续发挥效益的高标准粮田。

牵头单位: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林业局、农机局、供电公司,六县(市)政府。

2.土地整理。2013年,计划投资3亿元,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0万亩,田间工程在年底前完成。到201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0万亩,补充有效耕地。建设内容:加强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工程。(1)土地平整。主要对农田中的零星田块进行归并,对不符合灌溉要求的田块进行平整。(2)灌溉与排水。通过建设田间灌溉、排水设施和桥涵建筑物等,打造可持续发挥效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3)田间道路。主要是优化、系统化田间生产道路,达到方便生产、交通便捷、晴雨通畅的要求。(4)农田生态环境保持。主要包括农田林网工程(防风林、护路林、水土保持林)、堤岸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坡面(田坎)防护工程等。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供电公司,六县(市)政府。

3.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2013年,计划投资4631万元,建成高产稳产田9.172万亩。到2015年,建成高产稳产田60万亩以上。建设内容:完善田间工程和田间林网,平整土地,新修或整修机耕路及田间路;在渠灌区配套完善排灌末级渠系,在井灌区打井并配套相关设备,铺设地埋管;配置地力与墒情监测设施设备等,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供电公司,六县(市)政府。

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3年,计划投资7200万元,在2个县(市)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工程2014年5月底前完成。2014—2015年,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0万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六县(市)政府。

5.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3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实施1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万亩,工程2014年6月底前完成。到2015年,累计实施3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4.5万亩。建设内容:渠道整修衬砌,续建、改造桥、涵、闸各类建筑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六县(市)政府。

6.农田林网工程。2013年,计划投资500万元,新建农田防护林带1.676万亩,工程年底前完成。到2015年,累计新建农田防护林带5万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六县(市)政府。

7.农田电网工程。将六县(市)的柴油机灌溉机井改建成电灌井,并进行电力配套建设。2013年,计划投资2800万元,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140公里,通电机井1179眼,实现农田电灌化6万亩,工程6月底前完成。到2015年,高标准粮田全部实现农田电灌化。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二)推进农业机械化。

1.落实农机购置补贴。2013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4500万元,高标准粮田规划区每百亩耕地农机动力装备水平达到138千瓦,机具配套比达到1∶2.3,玉米机播、机收率分别达到98%和92%,水稻机插秧、机收率分别达到35%和85%。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

2.实施土地深耕深松。2013—2015年,每年完成50万亩深松作业任务,将高标准粮田规划区深耕深松一遍。积极推广应用玉米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小麦玉米两茬轮作保护性耕作技术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等30项农机化新技术。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

(三)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1.提升耕地有机质含量。推广玉米秸秆粉碎还田腐熟技术、地力培肥技术,消纳规模养殖畜禽粪便,减少秸秆焚烧,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加作物抗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护生态环境。2013年,计划投资60万元,推广3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

2.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更新测土化验设备,提高测土化验能力,实现周期性测土,3年轮测一遍;所有行政村设立固定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公告专栏,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市、县两级施肥咨询信息系统,通过因特网、触摸屏等途径和形式,为农民提供实时作物施肥技术咨询指导。因地制宜推广化肥机械深施,每县每年建设2个高产高效配套施肥技术模式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

(四)建设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制定整地、施肥、播种、管理、用药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指导群众按规范生产,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效益。2013年,重点做好农业部下达的粮食作物高产创建万亩示范方建设工作。到2015年,力争在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规划区内全方位开展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整建制推动县(市)、乡(镇)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

(五)加快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在全市统一规划新建农技推广区域站25个,涉及8个县(市)区、56个乡镇、1500个行政村,覆盖耕地面积255万亩,平均每个区域站覆盖10万亩耕地、2—3个乡镇、60个行政村。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加强综合协调,制定政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抓好工作落实。农业部门要具体牵头开展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发展改革、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农机、气象、电力等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各县(市)要成立专门机构,抓好资金整合、工程实施等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要全面开展高标准粮田普查工作,查清每个万亩方、千亩方、百亩方的井、渠、路、电、林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基础地力、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机械化程度等情况。在普查的基础上,按照年亩产125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要求,提出每个万亩方、千亩方、百亩方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发展改革、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电力、气象、农机等项目单位要依据投资概算,选择与各自项目投资额度相匹配的万亩方、千亩方、百亩方进行建设。对能独立完成的,由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规划独立完成;对无法独立完成的,由各县(市)统筹整合资金完成。各县(市)要加大财政对科技服务的投入,围绕高标准粮田建设,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先建后补、民办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和投资主体向高标准粮田规划区投资;明确信贷支持重点,继续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断提高。

(三)创新经营机制。高标准粮田建成区域内城镇化、工业化进程较快的地方,要按照“三化”协调发展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创新经营机制,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扶持、金融支持、技术服务,大力培育发展各类服务粮食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生产经营服务主体,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经营服务面积占到高标准粮田规划区的70%以上。以完善的生产设施和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引导、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直接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实现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发挥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等吸纳劳动力的作用,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新型农村社区有序转移,减少农村人口。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力争2013年全市有80%左右的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积极探索转包托管、互换并地等多种模式,促进土地流转。力争2013年流转土地面积达到90万亩。

(四)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市政府把高标准粮田建设作为考核各县(市)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建立联系点制度和督导督查制度。市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价与考核,对进度快、质量高的创建主体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市)要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

附件:全市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任务表

延伸阅读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定西市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规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