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2年产业集聚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2年产业集聚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漯政办[201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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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2年产业集聚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漯政办[201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2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产业集聚区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市委书记靳克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曹存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国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2011年全市产业集聚区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12年的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现将会议提出的2012年全市产业集聚区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对照承担的工作任务,强化督促检查,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按时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3月始,每月底向市政府报告。
一、着力调整扩区,提升集聚区发展空间
1.省里2011年下半年提出了“增、调、降、退”的动态调整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要积极支持我市,并将产业集聚区调整问题列入会议纪要。市发展改革委与各县区要积极运作,积极推进,抓好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市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向省对口部门汇报。各县区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扩区方案,与省有关厅局对接。如临颍县产业集聚区重点向东向北扩区,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向东扩区,淞江产业集聚区西扩北进,沙澧产业集聚区将原来的跨澧河发展改为跨过京广高铁向西拓展,东城产业集聚区根据新区规划布局适当调整发展空间,争取上半年全部调整到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壮大龙头,提升集聚区产业集中度
2.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一企一策支持龙头企业二期、三期扩张,催生扩强欲望,形成一批10亿元、100亿元的大企业。如临颍县产业集聚区要重点扶持恒安、亲亲、联泰等闽商企业,鼓励南街村等三村企业入驻园区;舞阳县产业集聚区要重点扶持金大地、永银等盐化工企业;沙澧产业集聚区要重点做强扶持福祥工业园等纺织企业,完善壮大下游服装等产业链,同时支持高成长性的曙光医疗器械等企业发展,帮助其早日上市;东城产业集聚区要围绕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目标,倾力发展电子产业,重点扶持东兴电子、圣华电子等电子产业;淞江产业集聚区要扶持中美方达等医药产业。2012年,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至少引进一个国际国内500强企业,形成产业核心主体,示范、带动产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打造主导产业。各产业集聚区选准优势,收紧拳头,集中力量重点培育1-2个主导产业,走主导产业带动集群发展的路子。入驻项目的选择以关联性作为基本条件,促进产业上下延伸、侧向配套,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落实“飞地经济”政策。加强引导,对引进主导产业以外的工业项目,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根据项目的特点入驻相应的产业集聚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着力招大引强,提升集聚区发展质量
5.2012年,我市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要达到300亿元以上,其中项目投资是大头,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新开工1个10亿元、2个5亿元以上的大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把产业集聚区作为一个重大项目整体运作招商。建立以市产业集聚区领导小组为主导、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为主体、市直部门协调服务的常态化工作推动机制。每个季度每个县区和产业集聚区都要举办规模较大的招商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研究沿海产业转移规律,制定产业转移目录和工作措施,重点搞好食品、电子信息、盐化工、纺织服装和装备制造等劳动密集产业的转移承接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建立专业合作园区。围绕产业集聚区的主导支撑产业,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强政府、协会、园区、企业的对接,做好政府与政府、政府与协会、园区与园区、协会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络。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加强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注重以商招商,引进一批行业龙头和上下游产业配套项目。2012年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与先进发达地区签订园区共建协议,并进行项目对接,从而使招商基地化,形成兵团作战态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着力完善功能,提升集聚区配套能力
9.研究各产业集聚区打包发债问题,整体解决开发分散、能力不足、平台发挥不佳的问题。各产业集聚区要走出去多学习,切实增强紧迫感,下大力气,加大投入,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各县区、各产业集聚区对这些问题进行专题逐项研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日夜兼程,大力推进标准厂房、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建投公司、市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切实完善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坚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化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开发建设,推动餐饮、居住、医疗、教育、就业、养老保险等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内廉租房等服务业项目的支持和引导,增强城区服务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区周边的服务功能,加快“产城互动”的步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把产业集聚区的起步区和近期发展区作为优先开发区域,创新开发方式,实行综合开发,滚动增值。加快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拆迁工作,在区外建设5000人以上的社区,三年内全部完成区中村庄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委农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着力破解瓶颈,提升集聚区服务功能
13.规范完善土地整理平台。产业集聚区生产用地指标占到全部的70%以上。根据“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按照投资强度、投入产出率、科技含量等控制指标供应新建项目用地,解决土地要素供给。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超前储备项目,科学利用土地。对污染严重、投资强度不够、自身无法调整、影响整体工业布局的项目可以考虑转产或迁出产业集聚区。2012年可以考虑土地资源整体调控,重点支持市定重点项目,支持主导产业项目,对各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进行全面摸底,对投资强度低、土地空置、房地产投资等情况进行通报,该收回的收回,该约谈的约谈。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充分利用列入省重点项目带来的政策机遇,争取土地等要素的尽快落实。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6.规范完善资金融通平台。2012年省里重点支持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的产业集聚区融资平台,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向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壮大各投融资公司规模,力争年内每个产业集聚区融资规模超过5亿元。同时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进国内外产业基金、投资公司等战略投资者;通过国债资金、银行贷款、商业贷款等多种途径,扩大资金来源。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规范完善人才和人力资源平台。以培养高素质产业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为重点,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力争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年内产业集聚区用工满足率力度达到80%以上,使人口资源变为人力资源,增创产业集聚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优势。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8.规范完善技术创新孵化平台。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兴办创新孵化中心,鼓励支持企业创办企业技术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设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着力争先创优,提升集聚区外部影响力
19.2011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河南省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办法》,各县区、各产业集聚区、相关市直部门要认真研究,主动与省厅对接,积极争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着力乡、区套合,提升集聚区管理服务效能
20.通过区划调整,实现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对区域内资源配置的有效控制,以实现有效统一管理。将区内村庄进行整合,在产业集聚区内成立隶属于管委会的办事处或者使区内村庄由管委会代管。省里已把这项工作列入2012年的工作台帐,市民政局负责向省民政厅汇报,尽快上报我市方案。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1.健全直通车制度,实行联审联批。积极推广“人员派驻制、流程内部化”的模式,实现集聚区与市级职能部门的“直通车”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要拿出意见,向集聚区设立派出机构,委以职权,局长主任定期入区办公,这项工作争取在我市先行先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着力强化目标,提升集聚区发展动力
22.严格按照《漯河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办法(试行)》(漯办〔2011〕63号),对产业集聚区进行评价考核奖惩。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产业集聚区工作,对部门工作要台帐管理,督导落实,定期通报,季度见报;财政部门负责各类政府性支持资金的筹措和落实;国土部门增强用地指标调控能力,出台支持政策,指导解决产业集聚区用地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需要;环保部门深入一线,优先为符合区域污染减排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准入条件的入驻项目配置环境总量指标;市工信、商务、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入驻等方面相互配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考核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3.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和市重点项目建设督导,按照省里的观摩内容,不断完善评价体系。每年组织两次观摩活动,排出名次,年底进行综合考核,重奖先进产业集聚区,对完不成年底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考核办
九、着力强化责任,提升重点项目建设水平
24.强化市级领导分包,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会上印发了2012年56个省、市重点项目市级领导分包任务,各位领导要扑下身,真包、实包,了解所包项目情况,帮助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5.成立高规格的市级指挥部,举各方之力抓好三大重点工程,即西抓舞阳产业集聚区的富铭氟化工,东抓东城产业集聚区的电子信息,中抓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的百强食品工业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舞阳县政府、召陵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6.强化督导通报,完善过程管理。市委、政府督查室,大项目办,优化办要组成重点项目联合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每月对省市重点项目、市级领导分包代理项目、联审联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监控、排序,以市委督查、政府督查文件形式通报结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
27.牢牢把握住工作推进的重点和节奏,一季度抓开工、开好头,二季度抓督导、掀高潮,三季度抓推进、树形象,四季度抓竣工、见效益。3月16日全市举行集中开工活动,食博会前后开展2012年的第一次四大班子观摩讲评活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8.强化联审联批,完善要素保障能力。增加考核办、目标办、优化办、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为联审联批成员单位,建立周集中、月联席会议制度。每周各审批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每月召开一次联审联批联席会议,集中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确保上半年计划开工项目的市级审批手续在5月底前全部办结,年底前新开工项目10月底前全部办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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